末世里搞这些药并不容易,采购一定计量都需要获批,层层流程走下来,即使陆家财大气粗,但也经不起毫不顾忌的挥霍。
“老板,打还是不打?”
穿着唐装的男人侧过头,他的眼睛是非常幽深的墨黑色,眼尾微微上挑,仿佛含着一汪春水,平白给人一种多情的错觉。
他看着季玺,只是微微一笑,其中的意思不言自明,他的手下得令,立刻将手里的针管推到底部。
针管的液体空了,季玺好好地站着,与穿着唐装的男人对视,目光坦荡,腰杆笔直。
这是经过特制的烈性麻醉和催情药,起效极快,寻常人会立即开始皮肤发红,变热,流汗,四肢发软。
这些最本能的生理反应显然不是能伪装出来的。
也就是说,这药对季玺的确不起效。
“老板,这……”
这怎么可能?
负责打药的手下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他不由开始怀疑,难道真如这小子所言,他对所有药物都有耐药性?
但一个正常的普通人怎么可能对所有药品都毫无反应?
“我说了。”季玺扯扯嘴角,“何必呢?”
穿着唐装的男人有点烦恼地皱了皱眉,转而,这件事对他又好似无关紧要,他的表情在下一秒变得颇为漫不经心,随口指示道:“那就干脆直接弄下去吧,别打药了,动作小心点,别坏了品相就行。”
那语气活像在说一只无关紧要的小猫小狗。
手下得令,立刻就要把季玺往走廊里拖。
……这一场好戏似乎精彩的地方都看得差不多了,季玺如是想。
行了,就这样吧。
再晚赶不上回家吃饭了。
季玺这样想着,他并无打算用那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办法逃脱,比如把自己的脸划烂之类——开玩笑,头可断,他的脸也不能花。
于是他选择了最简单的方式,把人放倒。
他对自己的新异能驾驭地渐渐纯熟,他在探索和试验中不知不觉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他需要调动的部位越少,异能激发起来就越轻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