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绳索类的辅助工具绑住尸体拖行也不现实。人趴跪时全身力量被分散,通道内摩擦力大,带一具不能动的尸体,无异于拖一块几十公斤重的大石头,寸步难行。
抛尸是为了藏匿证物、掩盖罪行;如果单单是为达到“不让人发现”这一目的,应该把尸体丢置在这条隐秘的管道内,而不是南辕北辙带去外面的下水道。
所以,目前可以肯定的是:艾琳是自己爬过密道的,那时她还没有死。
如果她是被谋杀,案发现场只能是外面的下水道,而凶手行凶后则返回密道逃脱了。
……跟踪尾随,还是熟人作案?
郁臻甩甩头,勒令自己别想了,先逃命要紧。
他们在密道里摸索着爬行了数十米,终于见到那缕暖光的源头——
一扇小小的百叶窗。
果然是地下室。
以防万一,两人默契地关掉了头灯。
暖橘色的光线像初升的太阳洒进暗黑的密道,光影交错映在杜彧的脸庞,把他茶褐色的眼眸照得像琥珀般通透。
杜彧挪动膝盖,身体缓慢靠近那扇百叶窗,从窄细的窗缝里窥探光的来源——
郁臻拍拍杜彧的小腿,小声问:“看到了什么?”
杜彧没支声,而是侧身腾出了一半的位置,要郁臻和他并肩挤在本就狭小的空间。
“你来看。”
郁臻满腹狐疑,手臂扒地腿用力,挤进杜彧留出的一半位置;不足一米宽的通风管道勉强塞下两人,不免肩碰肩、头碰头,隔着几层衣服他仍感受得到对方偏高的体温。
杜彧朝他做了噤声的手势,琥珀色的眼睛转向百叶窗,郁臻随那视线望去——
通风口的高度靠近天花板,从此处可俯瞰室内一角。
宽敞的石室,灯火通明。古朴老式的桌椅、地毯、烛台、未点燃的壁炉,俨然是三口之家的居室。
六人座的餐桌铺着污秽不堪的桌布,一男一女坐在桌边,他们穿着一黑一红的晚礼服,胸前佩戴的鸢尾花和口袋里折好的胸带巾落了灰,变成脏兮兮的黑色。男人和女人勾起嘴角,幸福的笑容永远凝固在脸上。
——两尊栩栩如生的蜡像。皮肤质感、毛发和动作神态皆极为逼真,但那对不够追光的树脂眼球暴露了它们只是一堆蜡油的事实。
一名七八岁的瘦弱孩童坐在女人的蜡像旁,晃荡着两条枯瘦萎弱的细腿——他是“一家三口”里唯一的活人。
孩童的头发从未修剪过,乱得好似一丛野蛮生长的杂草,遮住了大半张脸;打结的发尾垂在窄窄的肩上,破成碎布的衣裳底下是瘦成皮包骨的手臂,字面意义的人皮包裹着骷髅。
看不出性别,甚至也不能确定年龄,毕竟他一定严重营养不良。
孩子轻哼着歌,枯枝般的手指摆弄着一套陶瓷餐具,勺子与裂纹横生的瓷盘磕碰发出丁零脆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