阉伶在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十分盛行,牢牢把控着乐坛,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
也就是说,全世界最顶尖的阉伶都聚集在这里。之所以有这一类的存在,是因为女性被禁止参加圣咏合唱,教堂的人便从小寻找那些极有歌唱天赋的男童,在他们变声前期进行阉割,不少人因为伤口感染死在了手术台上。
寄秋坐在贝内泰特剧院,每一个人脸色都洋溢着对接下来表演的期待,他们窃窃私语凝聚成一种在纸上摩擦的声音。
她没想过,群众对阉伶歌声的追逐,远远比昨天那种莫名其妙的歌剧还要高。
“他们……没问题吗?”寄秋忍不住问身边的唐泰斯。
唐泰斯安抚地拍了拍少年的脑袋,他明白寄秋的意思,“这些特殊的歌唱家每次演出都是这种情况。”
就在寄秋还想再问些什么,整个剧院暗了下来,她坐回椅子上,把精神投入到表演上。
电烛所制造出来的光晕打在了舞台上,寄秋看到一位身体异常肥胖的男人缓缓走上舞台,向观众示意。剧院里爆发热烈的掌声。
紧接着,她便看到那位巨人张开口,嗓音清脆不失甜美,犹如叮咚的泉水,前曲他唱得细腻优美,乐声一点点加强,声调开始变高。
不一会儿后又圆润的下降,比起人类,更像是一把乐器,整个精神都被洗涤一遍。
‘难怪能让对阉伶很歧视的伏尔泰也不得不感叹他们美妙的歌喉。’
台上的阉伶停止歌唱,台下的观众致以热烈的掌声。
“如何?”唐泰斯开口问道。
寄秋回过神来,诚实的回答道,“确实跟大家说的一样,像是天使在唱歌。但我依旧觉得这种做法不怎么人道。”
“阉伶大部分都是从贫苦人家的孩子选上来的,教廷给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保证他们衣食无忧,还能享受许多人的追捧,而他们同一阶层的孩子还在为一块面包发愁。”
唐泰斯揉着儿子的小肥脸,他眼里带着笑意,“我们西蒙真是太善良了。”
‘善良?’寄秋第一次听到这种评价,她感觉唐泰斯滤镜有八米厚。
“如果我在接受高等教育和努力填饱肚子之间选择,我也会选择当阉伶。”
寄秋轻声说道,她看着台上神情冷漠的男人,心中没有一丝波澜,那句不人道不是她产生同情,而是对比后世律法得出来的结论。
“别担心,我宁愿去码头搬货,也不会把你送到歌剧院。”唐泰斯看着小崽子认真的小脸,失笑地说道。
“那我也得有那种天赋才行。”寄秋对自己认知很清楚,她为了伪装身份,把嗓音磨练的比普通女孩还粗,更别提专门让自己嗓音变得圆润的男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