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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奈斯像是看出我不服气,叹口气又像安慰我似的说,“我们的任务重点不是救人,所以我们也不关心。如果协会派出的每个组都把自己任务的重点忽视,去注意别的东西,那么会长就不能最快最有效的得到准确的信息。这种情况很危险,有可能在未来造成更多的伤亡。”

    我闷着头不说话。

    “你这个傻小孩!”他拍一下我的脑袋又解释,“下过棋吗?如果你的棋子不按规矩走,你还怎么下?”

    “这不一样!”我嘟囔一声皱着眉毛。瑞妮轻轻拽我的手。

    “总之,你现在就是件兵器,你的任务就是去杀蚂蚁。听到了?”奈斯拉了一下我的耳朵,“不听话的傻小孩,真不可爱。你让我想起一个流星街的家伙。那家伙跟你一样,仗着自己长着张可爱的脸总喜欢跟人闹别扭。”

    我哼一声扭过头。

    不服气归不服气,行动之前奈斯照例问大家要不要继续跟他一组的时候,我还是乖乖点头,然后填表格,坐在他车上。

    在路上走了五六个小时之后,奈斯停车休息,继续上路时瑞妮用手肘撞我一下,给我使个眼色。

    我立刻大声说,“Boss,我有问题。”

    “就你麻烦。上来吧。”

    开出几公里之后,奈斯问我,“别跟我说你的问题又是蚂蚁算不算人之类的。”

    “嘿嘿,不是不是,”我摆摆手,“其实我是想问,要是以后我去阿南那里找工作,你能推荐我吗?”

    “呵,傻瓜,你做过了这些工作,还会想要去做阿南那里的工作吗?”他瞟我一眼,不以为然。

    “蚂蚁总有杀完的那一天。”我一脸正经,把话题往阿南身上引,“说起来,你和阿南好像认识了很久的样子,他还叫你奈斯哥呢。哦,你到底多大了?”

    “三十三岁。阿南和我认识差不多十年了,他原先也是猎杀队的,后来受了伤才不干了。”奈斯说到这里语气里似乎有点惆怅。

    我胆子大了起来,歪着头看看他,装作不在意的问,“对了,阿南是你的‘那个’么?”我对他比了比小滴那时对我做的手势。

    奈斯皱起眉毛,“你这孩子脑袋里都在想什么?阿南是我哥们儿!”

    “哦。”我抓抓头,又问,“那……那就是说,其实你也喜欢女人咯?”

    “哈?”他似乎是愣了一下,“什么?也喜欢?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喜欢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