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看你闻着不像是人类,直觉也告诉我你不算活物,我才信了你这个瘦弱的家伙!

    结果那粉毛看着老实,还是和人类一样卑鄙狡猾!!!

    要不是出不到去找不到他,我一早就把他打死了!!

    居然敢骗我!?

    老子要把你打成小肉饼!!!

    但很可惜的是,不管我多生气,粉毛还是没出现过。

    只有脚步声的活物,和变来变去奇奇怪怪的屋子都有被叫出去过。特别是那个脚步声吵死人但本体却透明的活物,更是经常性被叫出来,看得出来粉毛很喜欢那货。

    哼,没眼光的粉毛!

    明明我这样有着健壮的身躯,粗壮的尾巴和锐利的牙齿才是最好的!居然叫个弱鸡也不叫我!!

    要不是古怪的力量护着,我早就把透明弱鸡打成渣渣了!

    咀咒着该死的粉毛,咬着这个地方自产的食物,无聊的一天又过去了。

    不能撕碎猎物的日子超无聊的,但是电脑剧和电脑游戏还是挺好玩的。那间整容上瘾的屋子不知道被粉毛做了什么,居然多了很多电器用,连电脑电视这样有趣的东西都有,甚至游戏卡带也准备好了。

    (三月犬:咦?我刚买的游戏机和卡带呢?那么高一叠的游戏带呢!)

    唔,这次就算那个粉毛小子做得好吧。

    下次见到就不打死了,留口气吧。

    啊哈,这个游戏不错!再玩玩!

    …

    我是史上最强的,打不死的巨型爬行动物,曾被叫作□□-682,现自己改名做蜥蝪大爷。不久前,用利爪和牙齿撕碎猎物是我的最爱,特别是那些不知为什么一看到就上火的活物,撕起来最爽了!所以我一直很喜欢这种运动。

    直到不久前,我接触了电视电脑游戏这些东西后…

    本大王爷就由人类所说的野外健美系,成了窝在屋里打游戏的宅系。

    这事真不怪我,是粉毛太卑鄙,拿来的游戏太香的错。

    本以为粉毛都已经忘了我,我能安安心心地打我的游戏,甚至还能冲一把最高通关纪录。

    但就在我差一点就能成功通关前,我的身体像是被某种引力吸着,慢慢透明起来。

    因为爪子也透明了,按不到手制,只能眼睁睁看着屏幕内的boss绝地反杀。

    “%$&4&-卧草!”

    就差一下攻击就打死他了!!明明就差一下!!!

    老子辛辛苦苦打了四十多小时的游戏!!

    还要没有存档!!!

    去你的粉毛小子,把存档还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