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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自称小丑的男人昨天还躺在病床上输液,盖着棉被像裹着尸布,花了一天时间恢复到能拿枪的程度,就带着他的女人出来血洗黑道,见面二话不说先卸对面手脚上的一点零件,然后再聊谈判事宜,态度从容娴熟得好像一位君临的皇帝。

    也许也确实是皇帝。两年前的犯罪之王。

    两年了,虽说这两年他一直在阿卡姆服刑,但黑道上认识他的人可有不少,尤记得当年阿卡姆加强了安保工作,小丑再也无法越狱的消息传来时,他们松的那口气。毕竟这家伙做派风格太恐怖,黑\\帮还讲点规矩,只想要钱和女人。他是完全随心所欲,整个就是疯子做派,让人完全猜不到他的行为和动机。所以他消停之后——具体而言,是风闻他被蝙蝠侠打残了时,整个哥谭黑\\帮都在欢呼雀跃,毕竟黑\\帮也讨厌恐/怖/分/子,正常人还是喜欢跟正常人交流,而不是跟疯狗。

    谁能想到这家伙还四肢健全的活着,果然是祸害遗千年。

    “你就是这样请我们来的?”一个纹身的年轻男人站起来,他被小丑砍掉了手掌,只能挥舞着光秃秃的手腕,“我警告你,不管你当年有什么传奇故事,现在可不是你的时代了!你最好祈祷你能一直藏好你自己,否则就等着哪天睡觉时被乱枪打死!”

    小丑坐在长桌尽头的转椅上,点了根烟,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个愣头青:“这位——勇敢的先生,我没记住你的名字,真是失礼。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男子被他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弄懵了,他确实听过小丑的威名,做出头鸟时也做好了被小丑一枪打死的心理准备:“詹姆斯·朗曼。”

    “我记得你,詹姆斯先生,你手下掌管着三条街,其中一条街上有一家玩具店。”小丑站起身来,满脸惊喜的伸出手来,作势要跟詹姆斯握手,“你是唯一一个敢站出来说话的人,简直像古罗马的角斗士一样勇敢,跟在座这些被阉了的公狗完全不同。”

    詹姆斯摸不准他在打什么鬼主意,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选择跟小丑握手。就在两人手掌接触的一瞬间,强烈的电流窜过詹姆斯的全身,他的手脚直愣愣的打了个挺,两眼翻白,向后倒去,重重撞在长桌上,变成了一句紧绷僵硬的尸体。小丑掏出手帕擦了擦手,取下掌心里的蜂鸣器,笑道:“我喜欢英勇无畏的人,他们应该配最滑稽的死法,这样才能逗笑大家。”

    死寂。

    “各位,要做有礼貌的人,听到笑话要笑。”

    大佬们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发出几声寥寥的、干巴巴的笑声,太扭曲了,听着倒像是在哭。

    枪响。

    小丑的袖口中冒出缕缕硝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