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度。”
杰克迷迷糊糊地裹着毯子坐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这几个月来他的睡眠质量一直不佳,有时候一整宿都睁着眼睛,有时候闭眼倒头大睡超过20小时,他已经习惯了用碎片化睡眠来填补休息时间。由于睡眠不规律,每一次入睡都弥足珍贵,所以当杰森推醒他时,有一瞬间他暴躁地想跳起来杀人,但这种冲动很快被克制了。他揉了揉太阳穴,尽量克制住自己的不耐烦:“怎么了?”
杰森一句话让他清醒了,他指了指显示屏上的数字,对他说:“室外气温19度。”
杰克缓了一会儿:“我们是三天前刚过完圣诞节吧?仪表盘坏了?”
现在是冬天,出发时还在下雪。虽然大都会和哥谭有经纬度上的差异,但不可能达到西伯利亚和赤道几内亚的程度。哥谭的冬天就算不下雪也是阴雨连绵,气温基本维持在零度以下,室外怎么可能是这种温度?
所以他的第一反应是仪盘表坏了。
“我们出发时是凌晨4点,行驶了6个小时,按时间算现在应该是上午10点,但是……”杰森说着引导杰克看向车窗之外,天没有亮,窗外仍然是一片漆黑,车灯的亮光如利剑般撕开黑暗,却只映照出空气中缭绕的浓雾,他们身处在黑暗中,被一片不可知的浓雾包裹着,前后能见度不超过10米。
杰克终于清醒了,照理说大都会和哥谭有30多个小时的车程,而且有高速公路直连,根本不用分辨岔路,一条道走到底就行。这种傻瓜式难度,只要认字,傻子都能把车从大都会开到哥谭。现在这个情形肯定不是杰森走岔路或者天色不好。
而且更诡异的是,没有声音。杰克把耳朵贴在车窗上,除了风声和遥远的鸟鸣,没有任何车子经过的声音,像是除了这条路和他们的车之外,世界上的所有一切都消失了。迈巴赫缓慢地沿着高速公路滑动,像是滑进深不见底的深渊似的。很快,天色逐渐亮了起来,变成了一团朦胧的、深沉的灰黑。他们在隐约的天光中,看见了一个立在路边的巨幅长方形广告牌。
广告牌上是个风情万种的女演员,她一手向前伸,做出一个邀请的手势,旁边还有一行英文:欢迎来到哥谭(Welcome?to?Gotham)。
杰克和杰森面面相觑,他们都认得那个广告牌,那是哥谭市政府在哥谭市高速公路入口处设立的。没错,这里是哥谭,被浓雾笼罩的,秋天的哥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