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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

    她放下他的手,嫌弃地说:

    “刚才你没注意到么,我被他们身上的体味熏的快吐了——还好你没有体味,否则我一定要换室友……”

    夏洛克继续面无表情地打断她:“刚才给你用的那条手帕收好。”

    路德维希兴奋了。

    “为什么?你衬衫都是直接扔的……难道这条手帕有纪念意义?谁送给你的吗?雷斯垂德探长?你哥哥?……”

    夏洛克面无表情地瞥了她一眼。

    “不,我用它擦拭过格瑞-席勒先生解剖出来的肝脏,上面有他的肝表液——这关系到一件儿童绑架案,我要用它来测定直接血红素。”

    路德维希:“……”

    香蕉你个巴拉!她现在把脸挠下来还来得及吗?

    ……她一定要换室友!一定!

    两人并肩走出大门。

    夏洛克:“你就打算这么去案发现场?”

    路德维希看了看自己的黑色小蕾丝。

    “这真的不是内衣……”

    夏洛克:“也没什么两样了。”

    路德维希撇撇嘴,然后期待地说:“已经中午了,好饿……我总不能又不穿裤子,又饿肚子吧,要么我不去了?”

    回答她的是夏洛克面无表情地把那件,她倾慕已久的推理必胜长风衣从身上脱了下来,盖在了她的肩膀上。

    以及他在做这种明明应该很温柔的事情的时候,脸上依然一点都不温柔的神色。

    路德维希泪流满面——

    现在我相信福尔摩斯先生你是真的寂寞了……可是我真的真的不想去嗷~

    ☆、终于到达破案现场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洒满阳光的巴洛克街道上,尖顶的影子落在脚下。

    路德维希披着风衣,风衣快长到她的脚踝,显得她更为瘦弱,她要小跑着才跟上夏洛克的大长腿。

    “福尔摩斯先生?”

    “嗯。”

    “你怎么知道那只狗叫派洛特?”

    “随口叫的。”

    “……随口叫的名字也能和《简-爱》撞台词,简直小概率事件……说不定在福尔摩斯先生你没救的文学功底下,埋藏着很深的文学天赋呢,真的。”

    《简-爱》里,罗切斯特先生的狗就叫派洛特。

    夏洛克微不可见地皱了皱抬头纹:“简爱,文学书籍?”

    路德维希:“……就算有天赋你也没救了……说起来,既然那条牧羊犬不认识你,它为什么那么听你的话?”

    夏洛克对“没救了”这个形容词很不满,但他并没有纠结在这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