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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罪,请让警察叔叔把我抓走吧,这个全家都是我老婆的家,我回不去了。

    3.

    话虽如此,尽管我誓死抵抗,但我亲妈还是在大一暑假把我扔去了我亲爹所在的美国。

    我原本打算反抗到底,奈何敌不过我亲妈的金钱攻势。

    没办法,老婆还是要养的。

    养不起老婆的女人不是一个好老公!

    ——这些老婆里如今绝对不包含我亲爹我养兄养弟和我亲弟。

    绝对。

    4.

    我现在才知道,我妈竟是这等渣女。

    我爸和我前后脚才知道世界上居然还活着一个血脉亲人。

    女从天降,我爸此时可能已经在窒息的边缘徘徊。思及此处,我不禁对他升起一起革命战友般的同情。

    在这种同情和金钱攻势的支配下,我离开了自幼生长的华夏,搭乘飞机来到美国。

    5.

    过安检的时候,安检员向我投来诧异的目光。

    “你行李箱里是什么东西?”

    “我老婆。”

    我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有毛病。

    6.

    来接我的人是我爸的管家。我那个身世美惨强的爸爸小时候父母双亡,是管家把他一路拉扯到大。

    我心知肚明,这波是我爷爷来接我了。

    于是我正襟危坐,在机场边的咖啡厅坐出了医院输液大厅的气势,看似散漫实则慌得一批。

    7.

    我没想到,来的不止我爷爷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

    还有我养弟,我爸给我收养的一堆兄弟姐妹中非常珍贵的弟弟,提摩西·德雷克-韦恩。

    还有附加词,韦恩集团现任管事人,少年英才,我的前老婆。

    最后一个词划掉。

    8.

    我,野鸡大学学生,新华夏当代穷逼,颜值平平无奇。

    与我的养弟形成鲜明对比。

    唯一令我感到欣慰的一点是,提摩西只有173,而我,171。

    好耶,赢了。

    9.

    经过一番令死宅哭泣社恐摇头的尬聊。

    我坐上了阿尔弗雷德和提摩西的车。

    按照外国人的习惯,他们似乎偏向我叫他们阿福和提姆。

    我硬着头皮答应,内心疯狂咆哮。

    没熟到那个地步啊!!没有啊!!

    这不就相当于中国人叫你小名“美美”和“阿强”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