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页(2 / 2)

    “什么?”乔伊摇摇头笑道,“当然不是。”

    “你看,我来到了这里参加议会辩论——这意味着,我有想要达成的愿望。”

    “作为交换,各位议员先生,我想我也能达成你们的愿望。”

    她揶揄地看了一眼始终心神不宁地看着眼前材料的议长马诺罗:“议长先生,您看那份刚送来的材料已经很久了,脸色可真是糟糕。”

    “不如说出来听听?”

    “说不定我有办法解决巴塞罗那的麻烦——我进来之前,曾经听到有议员说没有男人能做到,‘No man can solve it.’”

    “谁知道呢?”她笑着耸耸肩。

    “毕竟,我是个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安东尼奥:谈恋爱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嗯,费笔。

    呜呜呜这周排到了更新量要求21000的榜,然而作者菌是翻译,今天接到了周末开始下周的五场活动,全在工作时间外的晚上QAQ 想一头撞死算了!

    顺便吐槽一句,大家都说同传时薪高什么的,高是高,然而译员不可能什么都不准备直接上去翻啊!活动前几天前几周整宿整宿地看材料背专有名词都是没有薪水的啊orz

    ……好了,吐槽完了。不能进小黑屋,我爬也得爬完更新QAQ 感谢草莓果酱、瑶瑶的地雷!!

    第64章 大佬,借个姓

    消息是不到一小时之前抵达巴塞罗那市政厅的。

    就在昨天, 英国、美国和位于巴黎的博览会组委会发起《国际博览会公约》,其中对博览会的申办、筹备和举办做出了完善的规定。

    其中增加了一条重要的条款:所有世博会申办不再以城市为单位,而应以国家为单位。

    内容很简单,乍一看理由似乎也十分充足——考虑到国际通行惯例是城市举办博览会由中央政府支持, 因此, 为规范博览会申办程序, 确保博览会具有更强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尽可能保证公平, 国家将代替城市,成为申办的基本单位。

    但是,本次申办的几个候选城市也在这一规定的有效范围内。

    这也就意味着, 这几座城市需要在七月最终投票截止之前, 游说中央政府签署《公约》,并提交有法律效力的国家申办文书, 否则就无法申办世博会。

    什么是有法律效力?

    很简单,需要由国家立法机构核准, 并由国家元首签字发出。

    而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现在的西班牙, 根本就没有在位的国家元首。

    没有国王。哪来的签字?

    虽然中央政府还在勉为其难地运转,但他们的重点一直是找到合适的君主维持大局, 至于一座北方申办国际活动这种事,绝对不会被提上马德里那些政客的日程。

    市议会议长马诺罗接到这一消息的时候, 心瞬间凉了半截。

    这是针对巴塞罗那吗?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