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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致于卢克还专程找过那位勃兰特议员,帮罗杰斯把美国队长的形象使用权和周边开发拿回来——毫无这方面意识的他,当年签下一纸几乎是卖身契的霸王合同,根本分不到任何的收益。

    若非如此,罗杰斯哪里会有钱能把布鲁克林的老房子重新装修,还过着舒适的小日子。

    他现在坐在家里,什么都不干,都能得到丰厚的版权报酬。

    那些出版社,漫画公司,还有好莱坞的电影公司,纷纷都跑过来联系罗杰斯,想要签下美国队长。

    毕竟,对方的外形条件颇为优秀,加上战争英雄,上校军衔等光环,要是能成为他的经纪人,等于找到了一颗摇钱树。

    拍几部《大战第三帝国》、《手撕德国鬼子》之类的动作片,出几本《我的二战往事》、《美国队长背后的故事》之类的畅销书,这一辈子基本上就不用为生计发愁了。

    可惜的是,以上建议统统都被美国队长拒绝掉了。

    因为,那时的他只想过平静的生活。

    对出道成为偶像,没什么很大的兴趣。

    “别挡路!穿戏服的家伙!”

    听到那些窃窃私语的聊天,罗杰斯不禁加快脚步,他不太喜欢成为焦点人物。

    只不过,当他走到训练室的时候,一条高大的身影撞了过来。

    对方嘴里叼着雪茄,胡须像钢针一样,浑身透出一股野性。

    罗杰斯是个好脾气的人,停下脚步,侧身让开一条道。

    “嘁,美国队长。”

    金刚狼罗根取下雪茄,吐出一口烟雾。

    他听到那些年轻探员的议论声,似是感到有些不屑。

    “我看过你的录像带,还有那些滑稽的表演,你这样的家伙,穿上戏服就能成为英雄?”

    对于美国队长,金刚狼罗根的认知还停留在推销债券的时期。

    “那你呢,有着一双爪子,就把自己看成是一头野兽?”

    罗杰斯不甘示弱的反驳道。

    面对金刚狼的主动挑衅,美国队长也没什么好态度。

    他是个好人,但不是一个懦夫。

    面对找茬的混蛋,从来都是迎上去。

    “呵,我今天的心情可不太好。”

    罗根眯起眼睛,掠过一丝凶光。

    这时候的金刚狼,还未经历过什么老婆惨死,爪子被断的人生悲剧。

    更没有接受过光头教授的心理辅导,放下内心的野性、暴虐的一面。

    本质上与剑齿虎维克多一样,都属于暴躁老哥。

    通俗点说,就是他问一句别人“你瞅啥”、然后别人回一句“瞅你咋地”,然后双方就能愉快地打起来。

    “不好意思,我今天的心情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