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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纳觉得作为商人,父亲赔得够多了,说句不好听的,东区的人命真的不值钱。“不只赔款。在贾森的请求下,父亲同意了他来店里做工。”

    十七年前,贾森十岁。

    这个年头即便有了童工的相对应法规,但是真正遵守的劳资双方并不多。

    “贾森长得瘦弱,他也做不得太重的活,主要负责清扫工作。”

    坦纳对此印象深刻,主要是当年觉得贾森其人挺勇敢。贾森差点被狮子一口咬死,竟然还敢到宠物店里和一大群杀伤力巨大的动物打交道。

    迈克罗夫特却有疑问,一百英镑的赔款足以让贾森一家搬离贫民窟,贾森的家长怎么同意他再去危险系数颇高的宠物店打工?“贾森在宠物店打工,他的家人呢?”

    “福尔摩斯先生,想必您知道一夜暴富不一定有好结果。”

    坦纳听说过贾森的家庭状况,“一百英镑对于宠物店的顾客可能都不够支付一只宠物的售价,但对于贾森一家三口堪称天上掉金馅饼。他的父亲老德克尔原先是运粪工,而老德克尔太太是洗衣工,后来我听说老德尔克携款离

    开了。”

    离开,这个词还太中性了,应该说是抛妻弃子。

    老德克尔卷走了儿子差点丧命而换来的全部赔礼金,留下贾森与他的母亲继续在混乱的东区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我的父亲也是因为出于对贾森的同情,同意了他在宠物店里做活。”

    坦纳记得大概的时间,“约是1862年的夏天,老德克尔太太因为肺痨去世,贾森也就辞了宠物店的工作。那年他十六岁,从伦敦东区消失了。”

    没有人知道其后十一年发生了什么,贾森变成了道森·维加。

    非洲狩猎队的其他人说,道森是一个职业猎人,不定期与他们组队打猎。因为家里不缺钱,去非洲狩猎猛兽就是找刺激。

    哪怕变化了姓名,但不变的是那一张脸。

    迈克罗夫特看着照片,相片不够清晰,但尚能看到道森右边眉毛上面的一道长疤痕。“贾森当年被狮子攻击,是在他额头的右侧位置留了伤口?”

    “对,他差一点点就伤到眼睛。这伤非常显眼,也成为极易认出贾森的标识。”

    坦纳怎么都没有想到与他常年合作的狩猎队居然藏着一位旧相识。“偏偏,道森自述的疤痕来历与此无关,他自豪地提过那是杀死一头老虎的功勋章。”

    几乎不曾改变的容貌,又是一模一样的疤痕,贾森与道森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非常大。

    这就符合了此前有关凶手的所有特征推测,可以解释为什么凶手熟悉东区却不差钱,对于宠物店的动物运作流程亦是非常了解。

    迈克罗夫特再确认了一件事,“坦纳店主,宠物店的布局一直十几年来没有变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