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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红秀怎么可能不要孩子,她这辈子过去了,好容易怀上一个的,她是坚持要生。

    要生就没钱,你的孩子是你的责任,孩子的父亲中风了没有抚养能力,你自己养去吧。反正把人丢完了,也不在乎了。

    钱没要到,林有志也不愿意了。

    离婚!就我这条件,再找个长的好的,年轻点的女人,一点也不难。村里这么些假离婚的这不都成真的了,哪个没找?

    可还没等找呢,这边前脚跟红秀离婚,把红秀扫地出门。后脚就被发现喝醉了,半夜里不知道干啥去,栽倒在水渠边的泥沟里了,第二天才被人发现。送到医院,人倒是活着呢,可喝的太多,还那样摔了一下,又没有及时治疗,反正嘴歪眼斜的,双腿没知觉了,双手颤颤巍巍的,基本后半辈子也就这样了。

    林雨柱晚上来找林雨桐,问说:“故意把人灌醉,然后把人带到高渠上,人要是摔死了摔伤了,这算是故意杀人或是故意伤害吗?”

    林雨桐:“……”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

    她无奈的问说,“那个故意灌人的人她喝酒了吗?她当时是个啥状态?如果她只是喝多了也不清醒呢?你确定她没有喝酒而是故意害人的吗?”

    不能!

    那不就得了!所以,那顶多算是事故。

    出了事故,对方有赔偿之责。

    而恰巧,人家钱艳群不计前嫌,又搬回去照顾前夫去了……

    第97章 重启时光(97)

    国庆一过, 这几本就算是天凉了。早上在家里通风透气窗户大开,还得套个马甲了。阳台上的两盆茉莉也不开了,倒是有两盆菊花打了花苞。四爷给把窗户打开, 给花浇了水, 地不用拖了,因为桐桐为了不让他在家干太多的活, 一般会趁着他晚上洗澡的时候把家里的东西归置好, 把地拖了。拖的没那么细致, 不过没关系,周末在家会大扫除一次。因此,他在家要干的并没有多少。

    孩子送学校一个月了,他白天的时间相当充足。早起桐桐起来做饭, 他起来给孩子穿衣服带着去洗漱,然后一块吃早饭。吃了早饭桐桐上班, 他送孩子去幼儿园。回来的时候顺便买新鲜的菜和肉塞冰箱。然后开窗透气, 浇花归置零碎, 半个小时过去了就得看书学习,到了十二点,孩子中午在幼儿园吃的,也不用管,剩一个人的时候吃饭好凑活的。但桐桐不是让他凑活的脾气, 她做饭利索, 早上顺手就把面条擀出来了,然后放在冰箱冻着。吃的时候煮一下就行,拌面的料在冰箱, 扒拉点就是一顿饭了。要是想吃饺子就下饺子,冻着的随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