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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事抓住了又能怎么样?也没证据!”佟谣说了一句站在她的立场上认为正确的话。

    然后同一宿舍的女生顿时义愤填膺。挂了电话知道人已经抓住了,死活不人罪。

    舍长就提议:“他不认就不认了?咱们都是证人他凭什么不认?”

    对!这种变态在学校了,谁还敢一个人走。对这种人就不能放过!

    然后开始动手,私下里串联,找其他宿舍的同学,找老乡帮着签名。有的人听的生气,证词很简短嘛,就抄一份签名。有些人不想写,但是架不住大家叫签名,也就签上了。到最后,有些人都不知道为啥签名的,大家都签了,那就签吧。

    她们不光自己上,还叫了男朋友,老乡,同班的男同学,然后雪球滚了那么大。因为都是各自行动,都怕人少了没说服力。全凭着一腔热血,却没想到这种证词无法取信于人的。

    故意诬陷他人,这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事到了这个程度,也都傻眼了。她们坚称她们没有故意陷害,若是不被诱导,她们也不会那么无聊。

    可事实就是,你们递交给有关部门的证词,写着都是你们亲眼所见。明明没见,却在其中说了假话,法律是儿戏吗?

    于是,这些伪造证词的一方面得应诉,一方面也起诉佟谣。说是此人有诱导怂恿的行为。

    这案子断断续续的,随着网络的酝酿和各大媒体的报道,已经闹到了人尽皆知的程度。有人认为不该揪着不放,还都是孩子,给点教训就行了。有人却认为这是没死人,要是死了人这算谁的过错?就该叫这些年轻人知道害怕,知道冷静。

    这案子断断续续的,直到开年三月份的时候才结束。

    三个保安给判了一年半,十一个打人的学生,在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之外,因故意伤人,被判了半年。伪造证据,炮制证词的七人,对方的律师想给定性成错告,这错告只要负担民事责任,可是法院没那么判,依旧定性为诬告,判了三个月。除了这些之外,从学校到各方的赔偿金,算下来有十七万六千多。大头是学校赔偿的,保安的行为学校得负责。

    学校也没在这个上面争执,赔就赔了,只想快点叫这事过去,消除影响。

    至于佟谣告蒋林,同宿舍的同学又告佟谣这些官司会怎么样,这就不是四爷该管的了。

    这个官司以落定,四爷被多家媒体找上门,多是法治节目。四爷只接受了两档的节目,一个是央视法治频道的,一个是安娜主持的本省卫视的一个法治节目。说的都是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太典型,尤其是在网络慢慢兴起,言论好似更不用负责的情况下,这个案子尤其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