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仅要把案子放在大众的视线下,还要把这些案件之后的一系列护犊子的报复行为给摊开。
如今,犯罪越来越低龄化,这不是一句年纪小不懂事就能说的过去的。
但林雨桐不可能坐以待毙!她要发到微博上,这就是作为律师的家属所遭受的!就是有人寄来了匕首来恐吓威胁我。这个案子在三个月前,挺轰动的。社会新闻上,热过一拨。但随后,关注的人就少了。
故意瞄准三岁的孩子眉心打,要不是金律师坚持,就被这种人逃过去了。结果却因为这种事被威胁,这是什么性质呀?
太恶劣了!
然而这个时候,刘小静隔空喊话林雨桐:我觉得作为公众人物,应该谨言慎行。有些言论,很可能就会误导大众。哪怕是犯人,也是有人权的。有些言论,会让他们陷入旋涡,也会让其家属曝光在大众的视线之下。这会干扰其正常的生活!我认为,应该相信法律,相信警察,相信社会的公平公正。而有些利用大众资源,利用网络环境,对他人以言语暴行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林雨桐:“……”她不知道对方是真这么想,还是单纯的为了反对而反对!
第418章 这代人呀(139)
四爷点赞了桐桐的微博, 且转发了。
律所的很多律师都转发了,原因是那个案子正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那个被伤了眼睛的孩子,因为各种并发症, 没了。
两家在一个小区, 且是相邻的两个单位。一个东户一个西户,其实中间是有隔间墙是共用的。每天晚上, 那个十六岁男孩的家里, 就发出各种声音。半夜三更的, 猛的就像是什么东西砸在墙上。朝南的方向,少年家的阳台和小女孩家的飘窗,中间只隔着一米多款。小女孩在飘窗上能看见对方的阳台。早前孩子因为已经出院了,半夜惊扰, 这有大人陪伴还罢了。为这个三天两天的报警,报案记录能整理出三四十条来。半个月前, 孩子正在飘窗上晚, 突然就抽搐了。
孩子妈妈只上了个厕所的工夫, 赶紧去看孩子。结果隔壁的窗台上,对着孩子的方向,飘着个鬼气森森的假面鬼,是那种万圣节用的道具。
一个三岁的孩子,在夜里看见对面的阳台上有这万一, 可不吓着了?
抽搐, 继而发烧,高烧不退,紧跟着旧伤发作……
可这种事, 你拿对方怎么办了呢?
对方骚扰受害者一家的时候,人家没报警了吗?报了!然后呢?
然后法律对这种东西怎么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