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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第一次觉得,网络舆论这个东西,真的不是很好掌控。

    她其实没别的意思,然后别人就解读出别的意思了。接着就坏了,有人冲到头里去了,事情越闹越大。

    她给金银城打电话,“现在该怎么办?这个官司该怎么打?”

    打个屁官司,“还给人家。”金银城说的斩钉截铁,“你不是人家的女儿,懂吗?人家给你,你追究那是你的。但人家要是追要,你就得还。我老子要是把钱给了不相干的人,我也要要回来的。”

    “还?你说的轻巧。”林彤变了面色,“如果都给了,我还剩下什么?”

    “你还是金太太!这是林家给你的最贵重的东西了。要不然,你都不知道世上还有我们这种圈子,知足吧!”说着,一把就给挂了电话。

    可林彤说什么也不会动自己这部分资产了,这是她留给自己的最后保障。

    她也找了律师,说这个事情:卢珊对林家的财产是没有分割的权利,没有继承的权利,但是在婚内,对财产是有只配权的。林云山不知道我非亲生的事,但是卢珊是知道的。在卢珊知情的情况下,卢珊想曾与亲侄女,这有问题吗?我是花了林家那么些钱,但这卡之类的东西,也不止林云山有。

    因此,不能以林云山赠与自己来要回这些财产。这是卢珊在其婚内赠与亲侄女的,是合理合法的。

    早前,卢珊是具有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所以,不能因为对方现在精神有问题,就否认之前的行为。

    那边一应诉,林雨桐就不管了。在乎的不是那东西那钱,看的就是她的反应。她要真还了,以后干啥不得顺顺的。大家对她的态度立马就能不一样的。就是林云山也不可能不给她留点最后的保障。在知道对方非亲生的情况下,给予一些赠与。这个时候,才是讲情的时候。

    先是法,再是理,最后是情。

    可你要是先讲情,再讲理,这不就不用上法院这么麻烦了吗?

    如今对方来了这么一手,死活不撒手。竟然还找出这么一种说辞来。那就耗着吧,官司慢慢打着,于我有什么坏处呢?

    林雨桐给律师的说辞就是一个字――拖!

    看她还能找出什么样的说辞来,这说辞越多,她越是露怯。

    可金银城没给林雨桐这个机会,他这次反应特别迅速。林雨桐怀疑对方压根就没有跟林彤商量,他单方面找到林家,一个意思:这两个亿,他替林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