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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玛莎年轻的时候,几乎乐器都是样样精通的,作为这么优秀老妈的儿子,怎么说也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技能才是。

    作为妈妈的好大儿,他随便挑了几个乐器,看了几场独奏差不多就记住了,要是那个演奏的人看到小托马斯的动作,大概就会发现,他真的是完美的复制粘贴,连一些小习惯都学了去。

    记忆力强也有些好处的,只可惜就是改变不了他唱歌的痛,上辈子从小到大,他唱歌就是一场灾难。

    只是他家的弟弟们,学习乐器就比较惨烈了,小托尼选择了小提琴,第一次上手的时候,差点引来隔壁的投诉,那不堪回首的回忆还是消失的比较好。

    好在小托尼记性不错,找到手感了以后,终于能听了,可喜可贺。

    布鲁斯坐不住,他宁愿去踢球,也不乐意学乐器,不过在他哥压着,也算是学了一样,跟小托马斯一样学的钢琴。

    只是他学起来要比小托马斯难度高不少,因为他还要控制自己的力量,一旦放飞自我,很容易把钢琴戳个洞出来,家里再多钱也经不起他这样糟蹋。

    第34章

    对老外的小学, 小托马斯有时候还是不太能适应,上过学还要参加舞台剧的选拔,小托马斯表示, 他可以演那棵树吗?

    显然是不行的,就他那颜值摆在那里,不是王子就是公主。

    ????

    小托马斯在最后拿到的角色名单的时候,简直一脸懵,为什么他要演白雪公主?他家蠢弟弟是王子?

    这是瞧不起他吗?!

    谁能想到,他那公主的角色,是全班女生投出来的, 一群女娃娃毫无进取之心,让他一个男的来演公主,这像话吗!

    偏偏还不能拒绝, 就连老师都觉得,小托马斯长的这么好看,演公主没有问题。

    “我已经迫不及待等你们公演的那天了。”玛莎十分高兴,对于自家儿子男扮女装似乎毫无抵触,只觉得非常可爱,好想拍照。

    “我新买的相机,终于能派上用处了。”托马斯忍不住感叹的说道, 自从生了孩子以后,他的相机是越来越多了, 只要出了新款, 他都会买上两架。

    “我也会为老爷夫人多拍少爷的照片的。”史塔克家的管家同样开心。

    没错, 史塔克家的管家已经过来了, 快银也终于解脱了, 终于不需要带孩子了, 别看快银看着二十岁左右,其实自己还跟个小孩子一样,照料孩子,没让小托马斯反过来照顾他就不错了。

    就像之前做饭,快银为什么没阻止,他的异能可是速度,只要出现危险,他完全可以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根本不会让三个孩子受伤,更何况都是男孩子皮实,为什么要阻止

    老外的小孩本来就人高马大,就小托马斯和布鲁斯这样的,放在种花家,说是七八岁,也是有人相信的,够不着灶台,加个小凳子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