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点底子都没有,男人大概都会喜欢热情如火的女人,我估计自己就是一堆点不燃的湿柴火,是个男的都会被呛到退避三尺。他竟然还没有开始嫌弃我,只是嫌弃我的凉开水而已。
我慢腾腾地走到楼梯口,往下看,沙发上已经没有人。在楼梯口踌躇不前几分钟,我才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已经坐在我床旁边的椅子上。自从他第一天出现在我的卧室里,我就放弃不叠被子的恶习,甚至是他第二次来之前,我就为自己的房间做了大扫除。我将所有随意乱扔的书,CD,还有衣服都塞回原位,现在的衣柜整齐得像是商场货架,而我的书柜干净规矩得像是凉白开。
单身总是会养成一些看起来懒散的习惯,他让我重新变得勤劳爱整洁。
我怀疑他将那杯水倒掉了,当然我不会去质疑这种问题。他看到我出现,完全无视我这套儿童小熊睡衣,手里还拿着几张CD片。都是些助眠的钢琴曲,他不让我晚上老是听一些吵死人的流行音乐……其实流行乐温柔的曲子也很多,但是抵不过他对这种音乐的偏见鄙视,我现在已经非常确定,他根本不喜欢流行乐或者乡村乐。
至于摇滚乐,他更讨厌。
我在他的眼神压迫下,很自觉地爬到床上,将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拉开,再钻进去,躺平,双手抓住被子边沿,将自己盖起来,最后只露出两只眼睛看着他。
我其实很紧张,紧张得脚趾头都用力地弯起来,呼吸沉重而缓慢。就算他不是第一次来,但是与他单独相处,特别还是在我的卧室时,我还是会心神不宁。
前半个月会失眠是因为担心贝拉与他的安全,后半个月就是单纯因为他的存在了。
瑞克终于选定一张看起来比较顺眼的片,是安妮的仙境,我没有收集班得瑞的音乐,这些都是他带来的。
和缓悦耳的旋律与雨声交织在一起,温柔干净的阿尔卑斯山乐曲。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后知后觉才发现终于不是正经的古典乐,而是他不喜欢的乡村风格音乐。
我的紧张得到缓解,慢慢地在这种柔和旋律下微笑起来。
“如果喜欢,我以后带你到瑞士去。”他漫不经心地说,伸出手摸了摸我帽子上的熊耳朵,袖口下手腕处的皮肤白皙细腻。
我的呼吸又开始急促起来,有点犹豫地伸出手穿过被子,去揪他的袖子边沿。很轻,很轻的,就像是这首乐曲的音符不小心落到湖水里,那般无害而天真。
“我们……我们要有计划,瑞克。”我看着他,声音微弱得几乎都听不到。
他的手部很明显地僵硬一下,可愣是没有动,也没有移开,就这样任由我揪着他的袖口。我的指尖离他的皮肤是那么近,近得咫尺天涯。
我知道他也紧张,他可能不太习惯别人碰触他,我有一个愿望,想不吓到他地拥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