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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喜欢喝苦咖啡,也不喜欢提摩西。

    杰森收拾好电脑,去隔壁便利店买了一袋子听装啤酒。他不是上流人士,他就喜欢这种廉价的东西。

    他拎着啤酒回了公寓,继续调查提摩西的资料,挖掘他出道后的每一次战斗,办理的每一桩案件。

    这个少年确实有才华,他办得案子很漂亮。可是这有什么用呢,哥谭依旧是一座腐烂的城市,大家都没有变得更好。

    他随便一踢,脚下空掉的易拉罐咕噜咕噜滚动,吸引了猫的注意。

    猫好奇地凑上去,伸出软绵绵的爪垫去推它。

    杰森掏出最后一听啤酒,几口灌下去,他的大脑混混沉沉,仿佛泡在酒精中,连带着脸部的温度迅速上升。

    猫放过不好玩的易拉罐,跳到他旁边,歪头对他喵喵叫。

    杰森打了一个酒嗝,酒精让他变得大胆起来。他露出一个狞笑,把猫抓过来放到自己腿上乱薅。猫很不高兴地在他腿上乱扭,非常介意两脚兽未经允许就随意抚摸自己尊贵的皮毛。

    一滴水掉到猫的皮毛上。

    两滴、三滴。

    猫懵懂地抬头,没等看到杰森的脸,大男孩将自己的头埋进它软乎乎的肚子里。他吸了吸鼻子,不动了。

    猫也不动了,宽容地躺在那里,任由两脚兽赖着自己撒娇。

    很久之后,它似乎听到了小小声的一句话,或许是错觉,或许是听错了。

    不过它记得内容。

    “我羡慕他。”

    猫慈爱地舔了舔两脚兽的头发。杰森闷闷地道,“别舔我的头发,我昨晚刚洗。”

    第二天醒来,杰森在自己的计划表了加了一项。

    他准备了半个月,今晚就是行动的时候,他已经监控到了提摩西今晚的日程,他在泰坦塔里。

    杰森会潜进泰坦塔,把他狠狠揍一顿。不,直接打死算了。

    他会让提摩西认识到替代品就要有替代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