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服务员们的上班时间都在早上九点。
明礼和明信在早上八点醒来,全靠明成把他们强行叫起来,靠闹钟是绝对把他们叫不起来的,两兄弟一前一后的走向卫生间,镜子里的他们看起来无精打采,黑眼圈重得要命,腰也直不起来。
“我觉得我全身都在疼。”明礼龇牙咧嘴地说,“昨天差点把我累死,腿都感觉不是自己的了。”
明信也苦哈哈地回话:“我感觉我受不了了,哥,咱们还干吗?”
昨天他们乐颠颠的回宾馆洗了个澡,然后乐颠颠的下楼工作,人生第一次工作就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到处都是人,店内是人,店外是人,别说休息了,连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
有些客人催的时候声音又大又急,他们还不敢怼——因为对方看起来块头大,要是怼起来,挨揍的肯定是他们俩。
但就算顾客不催,他们自己也慌,唯恐送一桌送慢了,后面的就费时间。
唯一的好处是店里管饭,下午客人不多的时候服务员就分批吃饭。
吃的还很丰盛,不仅丰盛味道还好。
不过再好吃,他们也很快颓丧下来,连给依依“暗送秋波”的精力都没了。
他们甚至不明白,为什么粥粥他们可以表现的那么游刃有余,不仅负责上菜,还要负责烤肉,一个人可以负责两三桌,要不是肉熟的时间短,说不定他们还能再负责两桌。
而他们仅仅只用上菜,就累得更狗一样,双腿双脚都在向自己抗议。
“要不咱们就不去了吧……”明信撺掇道,“反正日薪也不高,咱们就在宾馆里休息,没事就出去逛逛,咱么才来x市,好多地方和景点都没去过。”
明礼本来也不想去,被弟弟这么一说心里立马就同意了,但嘴里还要说:“小叔不同意怎么办?”
比起他们,小叔显然更高兴,因为这样有极大的可能再次跟明谦拉近距离。
可在明礼明信看来,就算他们不在火锅店里工作,也一样可以拉近和明谦之间的关系,他们小时候关系是真的不错,明谦是当哥的,每次回去都会给他们带礼物,有时候是模型,有时候是一些精致的工艺品,都能让他们在开学后带到教室里大出风头。
两人对上了视线,甚至不用说话,他们就决定了待会儿怎么做。
“小叔,我们去上班了。”明信走到房门口,冲着还在卫生间的明成喊道。
结果明成在听见他们的声音之后立刻冲出来,对他们说道:“我陪你们一起去,看着你们走进店里我才安心,快,把制服换上。”
兄弟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