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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知乐摇摇头,走出去坐公交。等到了小楼,才打开门没多久,俞知乐就看到有个小姑娘手里拿着支冰激凌,一边吃一边走了进来。

    这姑娘是真的小,这个‘小’字,不是俞知乐为了赞美人家年轻,而强行给加上的。

    小姑娘目测只有六七岁,和他的腰差不多高,穿着一条及膝的黑裙子,扎着个小马尾,认真吃冰激凌的样子要多可爱有多可爱。这长相,如果拍下来,照片大概会被所有正在备孕期间,想要个女儿的年轻夫妻放大了挂在正对着床铺的墙上。争取天天看日日看,希望将来的女儿出生后,长相能向对方看齐。

    可见有多可爱了。

    面对小孩,俞知乐的表情柔和了一两个度,刚弯下腰想问小朋友是怎么跑到他这边来的,爸爸妈妈在哪里的时候,俞知乐就听到小女孩语出惊人:“我今年一百一十六岁了。”所以别把我当小孩子。虽然在大妖眼里,这点岁数和小孩确实没差,不过小女孩还是忍不住强调了一遍。

    一百一十六岁!

    俞知乐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住,这年纪,比他父母都大。

    得,又是个妖精。

    压根就不是他以为的,和父母走散了,需要帮助的单纯天真小姑娘。

    第21章 第二十一个求职者

    一百一十六岁,不是十六岁,也不是六岁。听出了小姑娘的言下之意,俞知乐直起身体,决定用成年人的态度和她进行对话。

    “女士,请问你叫什么?”不管她是来干嘛的,先问名字总不会错。

    果然,小姑娘的心气当即就顺了很多,脸上也有了笑容:“我叫寇珠,是来找工作的。”说着,寇珠把吃得只剩下一个脆筒尖的冰激凌塞进嘴巴里,嚼碎咽下后,寇珠伸出白白嫩嫩,一看就是小孩子的手放到俞知乐面前晃了晃:“毕竟就我这个样子,无论在哪里,想找个工作都不容易。”

    要是她再大点,外表看起来有十六七岁的话,虽然也还没成年,不过现在有很多地方都收勤工俭学的学生,她不愁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多打两份零工,也就养得活自己了。偏偏她无论怎么看,都只有六七岁。六七岁的孩子,在所有人眼里,别说干活了,不捣乱都难得。完全没有人敢请她,利益小,风险大。干不了多少活不说,被发现请童工可不是闹着玩的,谁也吃不消这个后果。

    本来有个职业倒是很适合。其他行业不能有童工,但娱乐圈不一样,在娱乐圈里,启用小演员是十分常见的事,报酬也很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