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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吃点。

    今天第二次听到这句话了,可我吃饱了啊。鱼香味还是很诱人,奈何眼大心小,吃不下。俞知乐有些犯愁,白泽这是把他当猪看?

    “你太瘦了。”说着,白泽又往烤鱼上面放了一串才刚刚烤好的开背大虾。他老朋友那一族的口味都一个样,全都爱吃海鲜,只不过在海鲜的种类上有各自偏好。像是他老朋友,最喜欢的就是烤鱿鱼,尤其是鱿鱼爪,弹牙有嚼劲,又不失鲜嫩。他那老朋友一度差点把鱿鱼吃灭绝了,还是吃到一半的时候发现不对,及时发展起了养殖业,人类现在的餐桌上这才没少了鱿鱼这道美食。

    不过,根据他今天的观察,俞知乐虽然也喜欢海鲜,但是却更喜欢吃鱼,虾类其次,至于扇贝之类的,有没有他都无所谓。

    面对主人家的热情,俞知乐最开始没好意思拒绝,只好强撑着继续吃。谁知道白泽这边的食材就跟不要钱似的,流水一样地上了烤架,又流水一样地被送到了他的盘子里。吃到最后,俞知乐差点没吃出心理阴影,硬是吃的他落荒而逃。

    从今天开始,他接下来一个礼拜,不,等等,还是三天好了。俞知乐暗暗发誓,从今天开始,他接下来三天内都不要碰海鲜了。

    对一个喜欢吃海鲜的人来说,三天不吃海鲜,已经是毒誓了。要不是今天吃过头,太伤,他都还下不了这个决定。

    看着俞知乐飞快离开的背影,白泽一边给自己烤了串嫩韭菜,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看来还是有些心急。”希望没吓坏对方。不然以后老朋友醒了问起来,不好交代。

    第26章 第二十六个求职者

    从白泽那边回来以后,俞知乐很好地履行了誓言。三天内果然没再吃海鲜,虽然等饱胀的胃结束掉超负荷工作以后,面对美食,第二天他就蠢蠢欲动地想要破戒。不过,最终俞知乐还是很好地把持住了自己。为了更美好的享受,一时的节制是必要的。

    就好像,A市里有很多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从来不挑食,却都不吃红薯一样。他们是以前特殊年代闹饥荒,粮食产量低,只能靠红薯熬日子。因此一个个都吃伤了,吃怕了,时隔几十年,看到红薯还会败胃口。俞知乐并不想自己也变成那样。

    海鲜那么好吃,他还指望着一辈子和对方缠缠绵绵到寿命终结。怎么可能舍得当负心人,提前弃它们而去。

    酥脆的小黄鱼,粉嫩的白灼虾,金黄色的蛋卷裹着去了壳的竹蛏,还有咸鲜的杂螺羹算什么。真男人,就要敢于说不!说不吃就不吃。

    俞知乐忍痛把他顾哥难得有空亲自动手做的三菜一汤,推给自家亲大哥,来了个眼不见为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