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衣服出现在生活里的频率太高,以至于俞知乐这么个只知道吃,对奢侈品毫不关注的人,也都能轻易地认出来。
如果对薪水没什么要求,只是想找点事做的话,兰华的就业选择,无疑就特别广了。想到这,俞知乐又问道:“像是对薪水、工作环境、上班强度之类的,有要求吗?”
第67章 第六十七个求职者
很多有钱人出来工作,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享受赚钱的过程,而是为了不闲在家里。他们总觉得,人闲着,就废了。不拘做点什么,总之得忙起来,生活才有劲。
会这样想的有钱人,一般都是富豪家的老人,或者小辈。华国最藏龙卧虎的,就是这两个年龄阶段了。很可能负责你们门前扫大街的那个大爷,年轻时候是白手起家挣下千万身家的有为青年。退休后没事干,把家业交给儿女后,跑出来发挥余热的。再可能,你们公司新来的泡茶小妹,是总部老板家里的小闺女。觉得天天和闺蜜出去逛街没意思,于是来这里找点活做,打发打发时间。要是能顺带学点东西,那就更好了。
和俞知乐猜的差不多,兰华也是这样。作为一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妖精,他年轻的时候,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没干过?跟着农民起义,改朝换代过,当过权倾朝野的大臣,也当过安守一方的乡绅。当过清高名士,当过铜臭商人。
正是因为见多识广,经历的多,亲眼看见过,知道当皇帝有多辛苦,于是兰华当初连妖王都懒得去竞争。早些年积累下来的财富太多,什么都不干,这钱生钱钱滚钱的,也够他可劲儿地挥霍无数年,根本花不完。就算花完了也不要紧。他当年随手用的一只碗,现在拿出来,都是能拍出高价的珍贵古董。随便卖两样,照样能继续潇洒。
看着富得流油的兰花螳螂,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少贫苦妖精,恨得快把衣袖撕碎了。
羡慕啊,人家忒有远见。
当初他们怎么就不知道出来捞一笔?
再不济保存点古董也好,拿出去卖了,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偏偏他们做妖精的,干什么都用法术。用习惯了,连衣服都是用自个的皮毛鳞甲变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是想拿东西出去卖也没办法。
还有那些成精晚,没赶上好时代的,更是悔不当初,早知道就多努力点,早点开灵智多好。早开灵智这会就不用为吃穿发愁。
现在可不比古代,怎么都能活。现代好玩的东西那么多,样样要钱,口袋空空怎么行?妖精们刮起了一股子赚钱热,除了保证生活娱乐之外,也是打着,多屯点东西,留到以后当古董卖,翻身做大富翁的主意。
别的妖精怎么想的,兰华管不着。他生活无忧,连王都不愿意当,更何况别的。兰华这次也就是待闷了,这才准备出来找点事干,解解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