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图吃了自己的,还不知道在哪里,现在压根没影的对象,和一个自己十分尊敬崇拜的偶像,谁更重要还用得着说?
一想到兰华也会跟怀春少年似的纠结穿衣打扮,俞知乐就忍不住捧腹。更甚者,以兰华的身家,说不准就不是对着衣柜纠结,而是对着衣帽间犯选择困难症了。
也不知道兰华的‘追星之路’顺不顺利?
俞知乐对兰华的事进行了追踪回访,这才知道,陈新德教授虽然不收学生了,但兰华的优秀打动了他。最重要的是,兰华是妖精。妖精寿命悠长,如果把他带在身边手把手地教会了,成为一个顶级法医以后,只要兰华愿意,哪怕隔很久才带一个徒弟。华国顶尖法医的数量,也都会大大增加。
就算兰华不带徒弟,只是去大学讲讲课,受寿命影响,他一个妖能起到的作用,也会比十个人类法医要来得大。出于这个理由,陈新德教授就越发地觉得,不能把兰华拒之门外。他这把老骨头,为了华国法医界的未来,还是能再拼一次的。哪怕为此缩短上班的时间也值得。一时的好处,和长远的利益,这两样放一起,傻子都知道选哪个。
而且现在人妖共居,人会犯法,妖也会犯法。这种情况下,妖精法医能起到的作用,也远胜于人类法医。妖精法医先天就对妖族更了解些,对各种妖精造成的伤口也比较熟悉,这是天然优势。陈教授老早就想业内有个妖精同行了,可惜不止是人类不喜欢做法医,就是妖精,也不太喜欢。
让基本没接受过九年义务的妖精,老老实实地从头开始学,一直念到法医毕业,再去考公务员,这简直太为难妖了。
他们都有其他本事,干点什么不行,谁耐烦做这个?!
大约也就只有兰华这个奇葩了。
如愿考进陈教授所在的警局,成为教授手底下的小法医以后,兰华展露出惊人的学习能力,很快就帮上了不少忙,辅助警局破了好几起案子。听说最近,他正在陈教授的指导下,给一个连环杀人案的受害者做尸检。
案子都是保密的,俞知乐也只知道个结果。确定追随偶像过去的兰华,对新工作充满热情,也没受到不公平待遇以后,俞知乐就没再关注了。事实上,小楼里来了新的求职者,忙于接待的他,就算想继续关注,也没这个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