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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 秦三见 1058 字 6个月前

沈问言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看那篇日志的时候,我一下就想起了那时候的余歇。穿着校服,坐在教室里,闹腾得像一只猴子,但长得帅,又爱笑。”

    索炀转过来看他,把手里的核桃塞进了沈徽明的嘴里。

    “我那天晚上失眠了,满脑子都是回忆。”沈问言说,“后来我就想,如果那时候我就联系了余歇,是不是挺多事情都会有不一样的展开。但我没有,而且打那之后再没看过他的校内网。”

    “为什么?”索炀问。

    “我不知道,说不清楚。”沈问言说,“就莫名其妙觉得很害怕。”

    沈问言到现在也捉摸不透自己当初究竟在想什么,他就是很慌,不敢再关注有关余歇的一切。

    这世上,恋爱的原因都是相似的,但错过各有各的理由。

    直到他工作了,在职场遇到高中时候的一个同学,俩人叙旧的时候无意间提到了余歇。

    当时沈问言跟对方约着吃饭,那同学提起“余歇”这个名字,就这两个字,直接砸得沈问言一个恍惚。

    就像是陨石落在了地球表面,四周都跟着动荡起来。

    对方说好久没有余歇的消息了,不过应该已经当爹了。

    沈问言当时都蒙了,怎么就当爹了呢?

    曾经那个说着喜欢他,十分坦诚地告诉他自己是同性恋的余歇,竟然结婚生子了?

    沈问言觉得这世界特迷幻。

    就因为这个,更坚定了沈问言不再打听余歇消息的念头。

    然而,偶尔还是会想起来,尤其是每当有穿着校服的高中生从沈问言身边路过的时候,他总会想起余歇来。

    这份迟到的挂念让沈问言觉得自己挺傻逼的。

    就这么一直傻逼着,直到那场同学聚会的到来。

    沈问言忍不住想跟对方聊聊,然后猛然得知,一切都是误会。

    余歇没孩子,也没结婚。

    余歇还是那个风风火火的快乐猴子。

    但沈问言也很清楚,余歇不再是十七八岁的那个会为他精心准备毕业礼物然后认真告白的青春期男孩了。

    时间过了这么久,他们早就面目全非了。

    突然之间有点儿伤感。

    “慢慢接触吧,”索炀说,“感情的事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强求,先看清自己的心,再去了解现在的对方。”

    沈问言点点头,摊开手心的时候,他堂哥还是赏了他一个剥好的核桃。

    “没准儿我并不喜欢三十岁的余歇。”沈问言吃掉了核桃。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但搞不好,我会特别喜欢三十岁的他。”

    沈徽明笑笑,用力捏了捏沈问言的肩膀:“多吃点核桃,补补脑子吧!”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