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个啊,我要去■■。”
作者有话要说: 唔,这个副本暂时到此为止,还是有很多东西没写出来,篇幅和时间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怕一写日常自己就停不下来了……毕竟我前科深重[克制.jpg]
抱歉,计算失误今天更新晚了。
最近更新时间挺混乱的,实在是高估了自己,万分对不起!
接下来就是哥谭副本了,唔……说实话,就是这个蝙蝠侠让我整篇文的基调都不太对了,连我写托尼大可爱的时候都比较……收敛?我大概对不起自己起的标题。不过总的来说还是甜的,你们要相信我。
☆、一只蝙蝠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这用来形容自高处俯瞰的哥谭夜市可谓是再恰当不过,但这份繁华与奢靡注定只属于一小部分人。而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在炫目的霓虹灯照耀不到的地方,罪恶与恐惧在人心处滋生,蝙蝠状的滴水兽宛如随时准备择人而噬的怪物,狰狞地俯瞰着这座城市。
“啪嗒,啪嗒。”鞋跟轻扣在石板路上的声音清脆而富有规律,不疾不徐的声音令人即使是在这般昏暗的陋巷之中也可以感受到来人优雅而强大的气场,以至于隐匿于暗处的鼠辈尽皆感受到危险继而销声匿迹。
脚步声渐行渐近、渐行渐近,借着巷口漏来的昏黄的灯光,来人的模样终于得以展露一二——纤长匀称的小腿踩着一双中跟的黑色皮鞋,黑白灰三色组合而成的OL套装经典却丝毫不显老气,宛如海藻一般披散而下的黑色卷发有着让九成九的女人嫉妒到发狂的发质与发量,朱唇含笑,再配上那双水光潋滟中却透露出些许疏离冷漠的雾霾蓝眼睛,这个女人有着让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男人为之癫狂的美貌。
哦,这是一副多么富有美感的画卷啊!
但,前提是她身处的这座城市不叫哥谭,她脚下的这条巷子不叫犯罪巷。
“这可不是您这种小姐应该出现的地方。”矮小的男人自路边停滞已久的豪车中走下来,走进巷口,杵着雨伞站定道:“萝丝市长。”
美丽的女子勾唇浅笑,矜贵地颔首致意说:“很高兴您愿意来赴约,科波特先生。”
科波特并不接言,只默默地注视着面前的女人,甚至称之为少女也不是不可以。
萝丝·凯恩,大都会人士,哈佛法学院博士,曾经当选过马萨诸塞州州议员,现年年仅二十三岁,甚至看上去说是十八都有人相信,天资过人,前途光明——如果她没有想不开来竞选哥谭的市长的话。
曾经有媒体语言她将很可能成为M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统,也是最年轻的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