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盖着她的手,而她的手盖在他的脸上。

    宫侑的脸颊比想象得更加柔软温暖。

    不过现在这两块软肉被他自己用力搓过头了,都快要从他脸上被搓下来了。

    以宫侑的力量,如果不考虑踹他□□一脚或者效仿某知名拳击手咬耳朵的无赖举措,大概用尽她的全力也没办法挣脱。

    没办法松开手……但也没必要像是心虚一样地将眼睛转开。

    和狗对视的话,率先移开目光会被当做破绽和怯弱被攻击。

    啊……这么说来,狐狸也是犬科呢。

    “侑原来是这么八卦的性格吗?”

    “我是什么样的性格你也没想着仔细了解过啊?”

    “是啊,毕竟一直没什么机会好好和你叙旧呢。”

    宫侑的眉头一跳,可惜他现在的五官都被自己挤成一团,又丑又凶还很滑稽。

    “……根本不是有没有机会的问题吧?”

    有的人就算没有机会,也会拼命创造机会。

    迄今为止他们见过多少次了?

    但凡她愿意在每次请他吃完东西后多和他聊两句天,也不至于不了解吧?

    请人吃东西可真是个好习惯啊。

    在堵住别人嘴的同时还能让那个人记住这种温柔又琐碎的照顾。

    积少成多。

    滴水石穿。

    量变引起质变。

    是这个道理了。

    可最鹤生却不这么认为。

    她不觉得拿自己的钱请别人吃东西有什么问题,也不太想和宫侑说起他都忘掉了的过去。

    因为有什么必要让他想起来宫治记得宫侑却忘记了的东西?

    会忘记意味着不上心。

    而如果问宫侑对什么最上心的话,宫治和排球毫无疑问是并列第一。

    宫治会高居一位倒也无可厚非。

    可排球为什么又是第一了?

    那颗净重二百八十克的球,跟夺去了她哥哥膝盖的宽阔地面一样惹人生恨。

    它扼杀了她的初恋哦?

    ——比起拥有一个漂亮又可爱还不会缠人到令其烦恼的女朋友,宁愿选择安安静静地在宫城打排球。

    这还不够可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