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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皇子龙孙的妾,倒就是件好事了,生下一男半女后可向朝廷请封诰命,名字也能上玉牒,但北静王是异姓王呐,他的妾就只是妾,一辈子都是妾!就算北静王妃今日死了,王爷也不能像勋贵外戚那样还有个把妾室扶正的可能,王爷只能另娶继室!

    第44章 一万个心眼子

    什么‘赐婚’!

    元春背地里不知留了多少泪, 可在人前却仍旧得表现出感恩、开怀之情,为了不给她自己和家里招祸,真是连哭都不能叫人看出来。尤其当着来道贺宫人的面儿, 元春亲看着她们不自觉流露出的羡慕妒忌的言辞神色, 当真是死的心都有了。

    按理说北静王水溶性情温和, 相貌秀美, 的确是宫人们做梦都想要的好郎君。但那是对寻常宫女子来说,这些都是采选自民间的‘良家子’, 大多出身贫寒, 给北静王做妾可比困囿深宫役使或年满出宫嫁人要强百倍。

    贾元春却大有不同, 她是出身勋贵有品级的女官。宫廷中如她这样的贵女充作女官的情形不少,比如太后皇后宫中掌管文书、辅助事务的女尚书,陪侍公主、郡主读书的赞善等都多是官员勋戚之女——这些女子一旦入了宫廷,若非其父母亲人上折求恩典,那么皇家其实是要为她们的终身付些责任做出考量的, “赐婚”就是其中一条出路。

    然则,正式的赐婚基本只限于皇家、宗室, 最重要的是赐婚赐的都是正妻。大臣勋戚结儿女亲事时,为彰显荣耀添加庄重,偶有求圣上下旨赐婚的, 但这种尊荣礼遇却很不好求,荣宠够不上的世家都自觉免开尊口。除此之外, 最多是圣上或皇后起了给亲近的臣子做媒的心思,继而赐婚。婚配是结两姓之好、传承宗嗣的大礼,臣子并非皇家的奴仆,便是皇帝也未有随便赐婚的理儿。

    贾元春的这桩亲事好听了说“赐”,实际上是“赠”, 类如家主赠美人给宾客。太后如此做,是将她视若同普通宫人一样的奴仆随手送人而已。若非有皇后相中了户部侍郎吴天佑的女儿,将她说给四皇子为侧室的这桩事在前,恐怕贾元春的脸皮已经掉到地上任人践踏了。可皇后亲自求了恩典,给那位吴小姐一个诰封,旁人才能抬高了称一声“次妃”。

    其实那吴小姐过门后应是位于次妃之下的“夫人”,而贾元春呢,只能被称作“贾都人”。都人即是宫女之意。

    吴小姐还能有些简单仪礼,从家中出嫁。到元春这里,只能到了“吉日”,由一顶小轿直接从角门抬进北静王府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