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贞手一抖,转身,见男人站于阶梯口,眉眼中尽是疲惫之色,嗅之酒气浓浓。纵是如此,他依然厉声:“我不是说了,不许你用它做私事吗!”
褚贞的反应。却是把笔一摔,手往身后指:“你自己看看,我是做私事吗!”
男人大步下来,先捡了红玉笔心疼地抚了抚,才抬眼,看完后,浑身一震,“贞儿,我……”
褚贞扭头,神色不耐:“从小到大,你就没管过我,谁都知道子女要避父母讳,你却非常随便地给我起名叫‘贞’,不需要道歉——”他脸上露出嘲讽,“毕竟你从没了解过你儿子是什么样的人,看到我动了你的笔,想当然以为我是为了一己之私,也很正常。”
男人脸上流露出愧意,“不……我只是怕你出事,这笔不能轻动,它耗的是人体精气神,用多了,会体弱多病,减少寿命,更甚者,用过头了,会直接精气神衰竭而死。”
褚贞飞快地勾了勾嘴角,“不用你管!我死了也是我活该!”假装愤怒,脚步声重重的离开。
不用担心了,他父亲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似乎一直对他心有愧疚,只要他这么说,再加上那两句话很像是他好心想要为表弟超度,他父亲绝不会起疑。
这时候,身后飘来一句话:“我会把这支笔换一个地方藏起来,你以后不用再来找它了。”
褚贞脚步微顿,复又离去。
*
褚贞坐马车去了最近的寺庙,等到母亲给他送来钱之后,添了香油,要了客房,在房中,一遍遍念诵大光明咒。
“行弟……”他幽幽地说,“可莫要怪我啊,我学的是法家,目的高于一切。只要达到目的,是否仁慈,文明,合乎理法,都不重要。哥哥送你最后一程,你乖乖去投胎好不好?我做到了答应你的事情,你也该把欠我的剑还我了。”
烛火忽明忽暗,似乎有谁在气急败坏。慢慢的,随着念咒声声,火焰烁动频率逐渐减少。
“嗡,啊蒙嘎,微罗恰那,玛哈姆得拉……”
红鹦鹉落在窗前,眼珠子目不转睛地盯着重重烛光下,跪坐念经的青年。他嘴角翘起的弧度,像极了那天看到亲表弟崩溃到顾不得仪态时,偷偷扬起的笑。
——真的感情极好的表兄弟,在看到那一幕时,又怎么会幸灾乐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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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极大,林稚水开始想动用玉玺,然而刚把神识寄托天地,一股桃香袭来,温柔却不失坚持地,把他的神识按回身体里。
林稚水睁开眼睛,茫然四望。
也没见着桃花,也没见着桃子,倒是有不少桃木,没花也没果,空着枝头栽在皇城各地。
——这还是玉玺头一回不能用。
林稚水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先把这事暂时放在一边,蹲守在褚贞家门口,耐心等了三天,才守到他清晨归来。
青年神色委靡,也不知道去做了什么,身上穿的轻薄宽衫倒是十分占便宜,哪怕对方明显一副没睡够的样子,也能在风吹起时,衬托出仙气飘飘。
——非常有魏晋遗风。
林稚水还闻到了他身上有很浓重的檀香味。
包公从文字世界里出来,眼眸明亮,仿若发着黑光。他注视着褚贞,微微摇头,“没有。”
林稚水诧异:“我猜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