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页(1 / 2)

儿子与他冷冰冰的双目对视时,不由得抖了一下,一种受伤动物的本能令他低下头去,观看自己并不坚实的双臂。

    就在刚才,正是这双略显瘦弱的臂膀,夹着长|枪将一个壮汉刺死。

    ……或许,他并不是不能做到?

    短暂的害怕暂时退去后,便是一种杀匪的成就感,以及后知后觉的,留在林稚水手下似乎并非是无法忍受的事情——生活在近边境的县城里,伴随着时不时有人失踪,主簿的儿子可不是那些天真的以为这是个太平盛世的人,如同他爹说的那样……“阿爹,你说的对,那我还是留下来吧。”

    现在能逃避,两年后的兵役总跑不掉了。

    主簿欣慰地笑了,“好好学,他对县令大人说的话没有错,你好好学,两年后必能成为精兵。”

    精兵,就代表着不会被随便派去当炮灰。

    儿子用力点头。

    这一次外出训练,令林稚水惊异的是,事后退出的人居然寥寥无几。

    主簿的儿子笑着说:“师傅,你可别小瞧我们,我们识好歹的。哪怕去酒楼里应聘当洗碗工呢,有经验,洗得更快更干净的,被选中的几率也更大。”

    若说之前他们只是为了钱,那一次意外的剿匪成果后,他们就敏锐意识到,这是一次往上爬的机会。

    现在,他们是为了自己而训练。

    “好!”林稚水扫视着眼前存留的四十五人,“既然你们愿意相信我,那就继续——全体都有,稍息!立正!”

    四十五人齐刷刷行动,远远望去,赏心悦目中又带着令人骇目惊心之意,如果不是清楚他们只被训了二十天,都要以为这是一支精锐之师了。

    到了开考前前一天,林稚水领他们做了个阅兵给陆县令看,华夏的阅兵仪式,放在现代,也是能令万国震撼的场面,陆县令站在高台上观望时,脸色不断变化,又是震惊,又是欣喜,又是满意。

    林稚水凝视着他的神情,心里就知道自己这一出是稳了。

    待到阅兵结束,便对陆县令道:“县令大人感觉如何?”

    “好!非常好!日后入兵伍,必为军中悍勇,林稚水,你的确是送了我一份大礼啊。”

    林稚水笑道:“还有更大的礼物呢。”

    少年素来是有仇十倍报,有恩亦是十倍报,他从袖中拿出一张卷轴,递给陆县令。

    陆县令略带不解地展开,仅粗略浏览,便激动得双手发颤。

    林稚水:“上面记载的是我总结的练兵之法,可对县令大人有用?”

    陆县令频率极快地点头,“有用!非常有用!”

    林稚水弯了弯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