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是啊,听恩公的,我连我婆娘都不说!”
“在下对天发誓,若是今日之事有一句被在下泄露,天打雷劈,神鬼共鉴之!”
这句一出来,其余人亦纷纷效仿。
这时候的人非常信奉誓言,他们认为举头三尺有神明,誓言是十分神圣的制约,和后世信科学后,张口就来的户口本死绝,全家车祸不一样,基本上,发了誓的就会遵守。
林稚水也不好阻止他们的诚心,只能笑着点头:“我信你们,那我先把她带走了。”
“恩公,你要把她带去哪儿?我们帮您搬过去!”
于是,一群人抬着一头狼妖,浩浩荡荡往林稚水的马车走过去,然后站在雪地里,目送林稚水远去——如果不是林稚水坚定拒绝,他们特别想帮恩公驾车,一路送到目的地。
周姓文人平静望着车马消失在白雾中,再侧头扫一圈同样立于原地,任由风雪白头的人们,并不意外的看到他们眼中敬爱的神色。
那少年恐怕还不知道吧,只要他开口,振臂一呼,这些人哪里能保持冷静,必然心甘情愿归他麾下,供他驱使,那些兵俑能做的,他们也能做,甚至兵俑不能做的,他们也会咬着牙拼了命去做。
——视之为神明。
周姓文人脑海中自发显现了红衣少年持剑走来的画面,周围是妖洞阴沉,只有那一烈红衣是鲜活的希望,默默地捏住了胸口的衣襟。
……他又何曾不是呢。
到了完全看不见恩公后,人们才各自散去。
郑姓文人突然道:“二哥,我们回皇城吧。”
周姓文人吐出一口浊气:“回去?你现在能面对那样子的他了?”
郑姓文人垂头,“我……我不能……但是,我想他了。”他猛然抬头,笑容苦涩:“你是没看到,那林公子嬉笑怒骂,快意恩仇的样子,像极了老大还没堕落之前。我……我想老大了。”
吴姓文人断然:“那就回去!”
其余两人看向他。
吴姓文人笑了笑,略带自嘲:“二十六年了,你们没放下,我又何尝放下?说来也可笑,他不是他了,我们又何曾是我们?为了赌气,弃剑不用,洞主打不过就算了,现在连几头小妖都打不过了,平白丢人。”
一道沙哑的音传来:“回去!”
余下三人扭头,“老五,你怎么跑出来了?大雪天的,你还发着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