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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梅已经摸清了他的脾气,故意把垃圾桶拖过来在他眼前晃了晃,然后被教育了“不能和钱过不去”。某个红桶还梗着脖子说:“有了AirPods,谁出门还戴这个。”

    说的跟他最后会去转卖而不是偷偷开始蓝牙配对似的。切,男人。

    第三天的是游戏手柄,虽然款式旧了点,但在埃斯梅掏出switch并稍加诱惑的时候,他就从善如流的和她联机打了一晚上的分手厨房。

    看,已经开始真香了吧。

    今天是第四天。

    杰森拉开缎带,掀起了盒子,然后就小声的来了句美国国骂。

    埃斯梅凑过头去瞧,她几乎收不住自己脸上促狭的笑容。瞧瞧她看到了什么——

    Lana Del Rey发行的第一张专辑。签名版。

    还是To签。

    很少有人——或者说,在今天之前,杰森都认为只有这张沙发上的两个人才知道他最喜欢的歌手是谁。没人不喜欢披头士或是皇后,但是每个人总有自己的偏爱。女歌手在台上右手持着麦架,右手夹着一根香烟,在烟雾里一句一句的从《Born to die》唱到《Summertime sadness》。来自加州的海风裹着海明威和菲茨杰尔德吹走的美国梦,从金钱与荣耀上拂过,让自由同迷茫一起降落在这个哥谭少年的双肩上。他站在滴水兽雕像之上,看着田园牧歌的景象在歌声中被扯碎,露出底下再鲜明不过的哥谭颜色。

    而她的第一张专辑早早的被下架以至于在市场里始终难觅踪影,一直是杰森心里的遗憾。

    直到现在。

    埃斯梅体贴的起身离开,想要给他留出一些空间。他却叫住了她:“你今天晚上去找他吗?”

    埃斯梅点点头。杰森没有再说什么,她却明白了:“我会告诉他的。”

    (三十六)

    女巫和黑暗骑士在这座城市里本可以有很多相遇的理由。

    并不是蝙蝠侠武断,只是在哥谭,拥有超能力的人实在太喜欢搞事情了。即使不是什么不怀好意的反派,控制不好能力的蠢货们也足够挑起一朵水花,然后被本地的巨鳄掀成一片巨浪了。

    在她初次出现在哥谭的时候,韦恩老爷调出了那份自己作为校董亲手签署的奖学金批准书,眼皮狠狠地跳了三下。

    他观察了她一阵子。然后带了点疑惑的又观察了一阵子。

    …这年头居然真的有好好过日子不惹事的超能力者?

    蝙蝠折叠起了自己的双翼,在黑暗中继续观察。

    …然后她还带着一个哥谭最难搞的人开始好好过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