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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雍乐:“?”

    沈雍乐心脏乱跳,又莫名又紧张。

    大约是因为将近两个月吃住在一起,他似乎已经能从爵爷语气的细微变化中感知到他的情绪。

    爵爷这次,似乎,是真的,生气了。

    怎么办qaq!

    沈雍乐内心小人惊恐抱头,已经手足无措得快哭了。

    莫觉没再追问,他想了想也觉得自己在这种关键时刻闹情绪显得十分不理智,决定自己一个人消化一会儿,等调整好了再继续跟沈雍乐说话。

    莫觉转头要走:“我去那边看看。”

    下一秒,却觉自己的衣摆被人拉住了。

    沈雍乐的心脏都要跳出喉咙了。

    他脑袋里嗡嗡作响,声音小得几乎连自己都听不见。

    “是你。”

    爵爷果然没听清:“什么?”

    沈雍乐咬咬牙。

    “不是什么祁君泽……是你。”

    就是你啊。

    是你带我走出了洞穴。

    是你为我穿上铠甲。

    是你见过我最柔软,教会我最锋利,成为我最值得。

    莫觉不知道,两人早在很多很多年前就已经见过了。

    大杀四方的乐神那时候还是个寄人篱下的小白菜,因为长得过于好看遭遇了校园暴力,被一帮男生骗来关在了生物标本室里,大半夜才被保安解救。

    沈雍乐又饿又累,婉拒了保安要帮忙联系家人的提议,一个人踏着夜路回家,接着便在必经的巷子里遭遇了抢劫。

    莫觉当时在同一所中学读高一,正好吃完夜宵经过,见沈雍乐穿着初中部校服,便三两下把混混们揍了一顿赶跑了。

    少年莫觉随手捡起被混混们丢在一旁的书包,走过去想将那学弟拉起来,然而才伸出手就与对方对上了视线,登时愣住了。

    暖黄路灯下,少年沈雍乐看起来精致又易碎,宛若一只迷路的精灵。

    不当大哥好多年的莫少校当年还是远近闻名的校霸,因为怕麻烦,连早恋都懒得谈,其实根本不是烂好心的性格。

    但今晚大约是被美色所惑,莫觉难得耐下心,管了一回闲事……

    少年莫觉不自觉放轻了动作,将人拉起来,甚至故意含糊其辞让沈雍乐误会两人同路,一路打探着各种信息,将人送了回家,还不负责地瞎瘠薄指导:“比恶人更凶,他们就凶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