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将那个黑帮的后续事情处理完之后, 杰森选择了带着爱丽丝离开这座城市。
哪怕那个黑帮已经无法威胁到他们了,但是杰森依旧做出了这个决定。爱丽丝的身体已经治疗的差不多了, 而这并不是一座适宜居住的城市。
要是只有杰森一个人的话,哪怕是哥谭那种地方他也可以活的风生水起。但是他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一个孩子,这就导致了诸如哥谭、纽约这种事故多发城市,被杰森排除在了定居地之外。
选了半天之后,杰森最终决定带着爱丽丝去中心城。那座反派自有规矩,不伤害孩子的城市。
在收拾行李的时候, 他拿起背包时, 一本厚厚的书通过没有拉上的拉链掉了出来。
杰森俯身将书捡起,《圣经》二字映入眼帘。
奇怪,他有这本书吗?
当杰森随手翻开书本后,一阵剧烈的疼痛席卷了他的大脑。
高高举起他的男人、温柔可亲的女人、一个没有兑现的诺言、黑/帮、毒/品、破旧的电视机……
许许多多的记忆瞬间涌入了杰森的大脑, 他的过去, 在这一刻, 才真正的对他展露了出来。
只是翻开一看,杰森就恢复了自己五岁之前,也就是看到《蝙蝠侠:红头罩之下》之前的记忆。
他终于不再是无根的浮萍, 他的根, 在哥谭, 在犯罪巷。他终于再次成为了一个有过去、有来处的人。
这种切实的记忆, 是通过报纸了解的过去无法取代的。
之后,不论杰森如何翻看《圣经》,他的记忆都没有再恢复。
这突如其来的记忆,并没有改变杰森一开始的打算。毕竟哥谭可一点也不适合一个婴儿的生存,尤其是哥谭的犯罪巷, 哪怕杰森就在那里长大,但如果你要让他说那里有多好,他也真没有办法违心的说出来。
毕竟那里哪有什么好呢?
杰森只要一想到爱丽丝有可能会像自己那样长大,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的童年,他无法选择,但是爱丽丝的童年,杰森希望自己可以给予对方自己未曾拥有的一切美好。父亲的意义,不就是这个嘛。
哪怕没有想起关于《圣经》的事情,杰森依旧将那本《圣经》珍之重之的放在了自己的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