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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没有那场染血的婚礼、没有那场分道扬镳的争吵又能如何呢?

    他捡到的从来都不是自己的小崽子,而是蝙蝠侠的二代罗宾。

    当初他带着杰森泡完拉撒路池水,治愈了杰森身上的伤后,斯莱德在训练对方的过程中,常常为了对方的天赋而感到骄傲。

    那个时候的他甚至想过,蝙蝠侠就算是有三个罗宾又能如何呢,自己一个就能秒掉对方的全部。他甚至计划过,要带着杰森去哥谭炫耀。

    可是到头来,斯莱德发现,原来小丑竟然是他自己。

    发现这一切之后,斯莱德的红眼病又犯了。

    过去,他犯病的原因是蝙蝠侠身边一个又一个的罗宾。而现在,他只为了蝙蝠侠竟然拥有杰森而眼红。

    那个让他父爱上头,却从未真正唤他一声“父亲”的小崽子,竟然是属于蝙蝠侠的。

    更加可恨的是,蝙蝠侠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从来学不会珍惜。

    斯莱德永远不会忘记,他们初见时杰森是多么的狼狈,他也无法忽视再次相见时,杰森眼角眉梢难以掩饰的委屈与压抑。

    蝙蝠侠,真是该死!

    与蝙蝠侠打了一架之后,斯莱德来到了他第一次见到杰森时喝酒的酒吧。

    上一次他无知无觉,然后一出门就“天降大礼”。

    这一次他什么都知道,更知道他与杰森之间的注定分离。

    曾想要给一个人家的斯莱德,继续过着自己没有家的生活。

    一切看起来,似乎与遇到杰森之前没有任何的分别。

    可斯莱德很清楚,记住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眼,而忘记一个人则需要永远,因为他永远也忘不掉那个自己曾经捡到过的小崽子。

    自那以后,斯莱德再也没有捡过什么人,也再没有产生过要给谁一个家的想法。他做着他的超级恶棍、做着他的无情雇/佣/兵,偶尔会为某位反英雄打斗动作中,属于自己的痕迹而感到满意。

    他没有留下一个人,但是他将自己的痕迹留在了对方的生命里。

    第180章

    胜利是需要历经千辛万苦、万千绸缪才可能有机会摘取的果实,  而失败却仅需要一个小小的失误就可以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