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温迪退场,厨师温迪登场,她飞奔回石碗边,挪走木板,将淘洗干净的大米加入绿豆汤中,再给火灶里添木炭,给火势添了一记猛料,由小火改为中火后,再重新把木板盖上。还得再煮三个竹筒时。她回到院子里,继续给稻谷脱穗。
三个竹筒时后,她再次将木板挪开,碗里的绿豆已经煮得酥烂,米粒开花,粥汤浓稠。
温迪拿了两块蔗糖,碾碎后加入绿豆粥,让高温将糖粒煮到融化,用木勺搅匀,装进两个碗里,这时才把黑毛叫醒,喊他起床吃饭。吃饭!她现在终于能理直气壮说出这个字了,没错,她端着碗里,就是货真价实的白米饭!粥饭的饭!
黑毛不能理解她的兴奋,但他能够理解这碗绿豆粥有多用心。
粥有些烫,得用勺子舀着吃,他一直端着碗,边吹边吃,这个动作无疑很累但他舍不得停。
连温迪这种吃了二十多年米饭的人,几个月不吃,再见都要疯了,何况是黑毛这个从来没吃过米饭的人呢?他第一次吃到用米煮的粥,顿时对这种食材佩服得五体投地,它的口感怎会这么好!而且,大米的本味就有一种甜,越嚼越香,越嚼越甜。
“大米确实是越嚼越甜,但你喝粥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你嚼到糖了。”温迪泼现实冷水。
“那也是甜,而且我觉得,和蔗糖的甜不一样。我吃到的是米甜,一定是!”
“米甜……下回你别把这两个字连到一起说,你吓得我没胃口了。”温迪苦笑。
黑毛:???
他没理解温迪的笑点,温迪也不想解释,败胃口。
吃完绿豆粥她倒是想到一件事,“米酒好像也挺好喝的……我想想怎么做……”
哎呀,这样一想,她要做的事情还不少呢!
不过今天肯定不能酿酒了,因为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啊?还要出去?”黑毛洗碗的时候听见温迪的嘀咕,惊讶地回头,“去哪?稻田?”
“稻子没收完,去是肯定要去的,但不是今天。”温迪提醒他,“你忘啦?今天要烧窑。”
“烧窑?”
“砖头阴干一个月,已经定型,可以入窑烧制了,就今天,刚满一个月。”温迪索性直说。
黑毛恍然大悟,上次制砖至今已有三十天,他早已把温迪提过要烧砖头的事抛在脑后。
温迪却记得,因为她把所有计划都写下来,每天要看,随时回顾。
她一直挺信服一句话,叫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尤其她做的许多事跨度都很长,如果不用笔写下来,要是记错了时间,很可能会毁掉她的成品。比如晒干货,早去和晚去,都容易出错,就得用笔写下何时晾晒,何时去取,才能收获最佳赏味期的食材。
要做窑需要用到木头,她懒得带,就只带了两把斧头。
和黑毛赶到隧道附近,在旁边找了几棵树,砍下后将树干搬运到了隧道中。温迪将铺在地上的砖头重新捡拾起来,堆叠成一个立体的造型,中空,保持着微妙的平衡。这样可以使这些定型的砖头有更多面积能够接触到高温,也可以防止因高温而凝结到一起,或者直接“长”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