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了最重要的一点后,温迪和黑毛就回家了。
……
“晚饭吃什么呀?要不我做吧?”
“你最近是不是觉得自己厨艺见长啊?老想抢我的活?”温迪笑。
她进储藏室里,拿出了十二只猪蹄来。
黑毛看得茫然,他认得这是什么,但它不会做。
他想了想,问温迪:“用它煮汤……可以吗?”
“那也太浪费了。”温迪摇头,“我看你还是没出师,今天交给我,你别糟蹋好东西了。”
“哦。”黑毛略感失落,委委屈屈地走到旁边,低着头,像是犯错了似的。
温迪真见不得他这个可怜样。
她扯了扯他的脸,嗯,弹性还挺足的,手感好,怪不得她小时候老被来串门的阿姨揪脸呢。
揪着是舒服……不对!她要说的不是这个!
“咳咳。”虽然黑毛不知道她的心路,但温迪还是心虚地干咳了一下。
她接着说:“你也不是完全没法帮忙,等下你去煮个骨头汤,再煮个饭,这没问题吧?”
被分配了任务,黑毛这才转哀为喜,“我可以!那我现在去?”
温迪点头。
于是黑毛忙不迭进储藏室里去拿米和猪骨头了。
温迪也拿了些别的材料,今晚她要做红烧猪蹄,不能光烧猪蹄呀。除了十二只猪蹄,还有姜、花生油、一杯白酒、一爪花椒、三块蔗糖冰晶。首先得把猪蹄化冰,然后用刀刮掉猪蹄上的猪毛,刮完了还得拿去火上烤一烤,把仅剩的毛囊也烧掉,这才放进冰水里洗,洗完她觉得自己的手也快冷成冰坨子了。
没办法,非得用冰水,要不煮出来肉软烂过度了。
洗完猪蹄,换斧头处理,先剁去它的爪子,再把猪蹄一只只劈成两半。
“砰!”“砰!”“砰!”
大厅里回荡着清脆的撞击声。
黑毛听得直挠耳朵,又不敢抱怨,只能不断递过来疑惑的眼神,试图引诱她发问。
温迪才不问呢,看到了也装没看到,接着拿劈柴的气势劈猪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