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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威尔森狐疑地问。

    温迪不说还好,她一说,威尔森就真开始怀疑两人在某个地方悄悄闹矛盾了。

    “你清醒一点。”温迪着实无语,“我比你惜我自己的命,没意义的事情我不会去做。”

    这句话才算是有用的,说服了威尔森。

    她有大好前途,何必为了一点小小的矛盾豁出命呢?他松了口气,答应给她资料。

    其实这个资料也不需要专程回酒馆拿,温迪想知道的,威尔森都背下来的,用嘴说就行。

    出一人口,入一人耳,是最安全的,因为来往不保留证据。

    “她住在……”

    威尔森和温迪讲了五分钟,把他知道的资料都据实已告,最后再补充了一句提醒,让她千万不要试图威胁或伤害佩琪。他告诫温迪:“大小姐的朋友并不多,佩琪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她和别人是不一样的,你绝对不能有侥幸心理。”

    而温迪只听进了一句话:佩琪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

    “好。”温迪笑着点头,“我打听过佩琪的这件事,你也不要告诉别人哦。”

    “嗯。”威尔森注视着她的脸,总觉得她的笑容不怀好意。

    但他也只能说这些了。

    毕竟他们只是接头人和杀手实习生的关系,虽然说比较友好,但也称不上是交心的朋友,他不可能插手命令她做事,只能尽己所能。不过,既然温迪是个这么优秀的实习生,想必她也分得清楚轻重,不会做那些无意义的事情——她自己不就是那样说的吗?威尔森说完了佩琪的事情,发现温迪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走了,便摆摆手跟她道别。

    “去吧。”

    “记住帮我保守秘密,你就当今天没见过我。”温迪提醒他,随后迅速离开。

    温迪迅速往回赶,回丝缎路。

    佩琪住的豪宅就在花店的斜对面,东北方向。

    一大清早没有马车,温迪只能靠自己两条腿走。银河大道长得不行,她刚起床就来回将大道走了一趟,等她走到目的地时,只觉得两条腿就像是灌了铅似的,又酸又痛又麻木。不过她顾不上管自己的腿,她先过马路,到了花店那条街,然后用目光锁定了佩琪家。

    佩琪是珠宝商的女儿,家里直接买了几亩地,在土地上建高墙和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