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个女子,能杀得了大虫吗?。
武松眉头微动,饮茶的动作顿了顿。
她厉害得很,或许能杀吧。
人与虎终究是不同的,能杀人不代表能杀虎,那大虫又凶猛得很,很多猎户结伴去除它,都被它给吃了。
午时已过,太阳慢慢向西方滑去,茶馆里的灼热之气淡了几分,武松放下茶杯,道:小二,结账。
武松从袖口里摸出几个钱,放在桌面上,走出茶馆,眯眼看向景阳冈的位置。
茶馆里的人歇完了乏,三三两两踏上征程。
武松走在路上,不过几日,便到了一个酒馆,酒馆外飘着旗子,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冈。
武松大步走进去,叫了牛肉与酒。
店家给他斟完三杯便不再斟酒,武松把哨棒一放,店家又忙不迭斟酒。
一杯一杯又一杯,武松有了几分醉意,借着醉意,武松道:这几日都有什么人来过这里?
店家窥了他一眼,斟酌半晌,犹豫道:左不过是往来的过路人。
有一个过路人奇怪得很,是个极貌美的女子,来了我这儿只要酒吃。一连吃了几日的酒,在我这儿住了好几日,瞧上去心情似乎不大好,像是在等什么人。
武松看着碗里的酒。
临近傍晚,酒水里映着落日彩霞,有几分那人身上热烈的红的味道。
武松闷头把酒喝完,低声道:那人呢?
许是她等不来要等的人,昨夜她又吃醉了酒,一个人上景阳冈了。景阳冈有大虫,她又是个弱质女流,只怕这会儿早就葬身虎腹了。
武松面上一冷,将店家原本想说的他苦劝不住,可惜了那么好看的一张脸硬生生地吓回了肚子里。
第111章 潘金莲
去阳谷县的,多半走这条路,一来路程近,二来沿途有歇脚梳洗的地方,不用搞得自己很是狼狈。
走这条路的行人多,他的客官也就多,每日络绎不绝的,他照应都照应不过来,哪里会记得寻常路过的行人?
之所以对潘金莲的印象深刻,因为这个时代的女子甚少有抛头露面的。
大家闺秀讲究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小家碧玉也极少出远门,纵然出门,多是跟随家人一起的,长长的帷幕从头遮到脚,莫说模样了,连身段都瞧不出来。
他在景阳冈开店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独自行走的少女。
那少女一身红衣,娇娇俏俏,瞧上一眼,便叫人酥了身子。
客栈里的人都去瞧她,她也不恼,像是察觉不到旁人的目光一样,大大方方点酒点菜,一个人往桌上一坐,开始自顾自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