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2 / 2)

水银之血 不祈十弦 1005 字 5个月前

    斯科特只是眯着眼睛看着罗兰,并不做任何表示。

    见此,罗兰只好补充道:“我想见安维利亚公主。”

    “公主出去了。”

    没有任何迟滞的,在罗兰话音落下的瞬间斯科特便回应道。

    而罗兰只是笑笑,伸出左手打理了一下头发,露出手指关节上的黑色印记。

    果不其然,一个温柔的声音便在斯科特身后响起:“请他们过来吧,斯科特。”

    “是,公主殿下。”

    斯科特极干脆的应了下来。

    他也不对罗兰几人的身份提出质疑,也不因自己刚说“公主出去了”就被光速打脸而感到半分的羞恼。

    他甚至丝毫不考虑先提出要见罗兰几人的梅林巫师,直接向罗兰几人躬下身子,用和之前截然不同的真挚态度轻声说道:“诸位,请跟我来。”

    并非是极有城府的伪装或是浮于表面的礼节,罗兰只能在他身上感到实实在在的恭敬。

    ——以真理殿堂的身份对几个连白银阶都不到的小孩子表示恭敬。

    这便是公主的魔犬斯科特。

    斯科特绝不会质疑安维利亚的决策,绝不会拒绝安维利亚的提议,绝不会对安维利亚提出任何形式上的约束。

    但同时,他却对任何敌人都不怀有一丝怜悯。

    那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冷酷。

    那是如同神明一般俯瞰其他物种的无情。但那种情绪还不是只针对人类,就算是对其他种族的生命也是一样。

    要形容的话,那种情绪大约可以称其为憎恶。

    他憎恶着一切的生者、一切的死者,憎恶着活动的、发声的一切。

    别说是美貌的异性、可怜的贫苦人或是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斯科特都能以稳定而高效的方式将他们以此杀死。

    某种意义上,在斯科特的身上反而真正实现了人人平等。

    他并不会因为要被自己杀死的人身上的权势和金钱而犹豫,丑与美、老与幼、贵与贱都没有任何区别。

    在之前斯科特回过头来的瞬间,是真的想要杀死罗兰他们。

    而且是。一瞬间——一个不剩。

    他绝对做得到。

    罗兰的杀人如麻、刽子手、残酷思考、狂徒和移动天灾五个邪恶侧的特性,斯科特都有加强版。

    虽然罗兰仅仅只是炸了一个财富之城,但在和平年代,奥兰多也足以成为传唱数十年的时代传奇了。

    好死不死的。罗兰炸的不是法兰克福之类的圣地,也不是什么无名的小村庄,却偏偏是名声在外的财富之城。

    如果坏名声也算是名声的话,财富之城绝对算得上是名声在外了。

    罪恶之都、无法之地——就连缇坦的夜蔷薇郡都远远不如财富之城的传言夸张。

    甚至很多小地方的人就连自己国家的首都叫什么都不知道,却已经听到了财富之城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