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辗转反侧等待出版社回信的那煎熬的三天里,兰澍从一开始的自信满满认为自己绝对能一炮而红逐渐转变,他开始反省自己低估了写作的难度,最后甚至都失望的打算去傍富婆了,但是!
这到手热乎的37.5w日元重新给兰澍注入了信心!
——最起码也要把这一本小说写完,再看看能找什么出路。
至于回信里那位编辑先生把他夸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俨然文学界紫微星的彩虹屁,被兰澍完全无视。
呵,他自己写的东西难道还不清楚吗,又不是什么文学名着,就一个打发时间的快餐小说而已……
不过这位白鸟编辑说话真好听,彩虹屁好有水平,人肯定不错,他好喜欢!
——
“老板,再来份杏仁豆腐!”
“好嘞!”
横滨中华街的一家川菜馆里,辣得小脸通红的兰澍放下筷子,咕嘟咕嘟灌了小半杯解辣的甜豆浆。
第一次拿到稿费当然要庆祝一下,所以在深山老林里宅了三天的兰澍来到横滨中华街,选了家川菜馆决定大吃一顿。
精灵们虽然晒晒太阳月亮都能填饱肚子,但崇尚自然的精灵们可不是素食派,他们除了水果蔬菜也是会吃肉的,毕竟大自然中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动物捕猎也是食物链里正常的一环。
兰澍在大陆游历时也是吃过辣椒的,可味道始终和记忆里的对不上,现在这火辣辣又让人口舌生津十分过瘾的味道总算对上了,兰澍不禁胃口大开,点的五道菜全都吃光了。
这不,他又点了一份饭后甜品,老板兼服务员端着做好的杏仁豆腐过来时,看着空空如也的五个盘子和看起来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的兰澍都有些惊奇,这小哥是真能吃啊!
兰澍察觉到老板惊奇的目光后,有点脸红,好在他吃辣早就吃得满脸通红看不出来。老板走后,他就舀了一勺软糯雪白的杏仁豆腐送进了嘴里。
嗯~~好吃!!
口感很滑嫩,真材实料杏仁的香味很浓,而且甜得也刚刚好!
兰澍美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游历大陆时他山珍海味也吃了不少,虽然味道都很好吃吧,但家乡的味道总是最难忘、最特别的!
他还记得以前妈妈也会做杏仁豆腐,小时候每次他考了好成绩妈妈就会做杏仁豆腐奖励他,爸爸也会给他买他最喜欢吃的卤鸡爪,镇上那家卤肉店卖的卤鸡爪又香又软,不费牙很好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