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2 / 2)

第十年 白夜未明 969 字 5个月前

    哪怕那个人是那个祁倧野讨厌的小胖子也不例外。

    更何况,小胖子买得起漫画书。

    他却买不起。

    可她为什么就不能喜欢音乐呢?

    看着简青橙认真的侧脸,兀地,这样的想法出现在脑海中。

    于是那天下午,放学前的最后一段时间。

    “喂,orange,给你听我的歌吧。”

    他这么说。

    那时候的祁倧野还不知道,他生命的轨迹又即将得到第二个改变,只是很单纯地,出于一种很微妙的竞争心理。

    他不想让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方向点被小胖子给抢走。

    但人生有时候就是那么戏剧。

    那天以前。

    对祁倧野来说,音乐更相当于一种释放。

    去录歌,也不过是想取悦自己的耳朵。

    从小他就和别人不一样,对各种各样的声音相当敏感。

    小到蜻蜓振翅。

    大到飞机发动机轰鸣。

    无论怎样的声音总会在祁倧野的脑袋里形成不一样的痕迹,曾一度让他非常困扰。

    后来他遇到一个音乐老师。

    他发现了这种情况,很惊喜地对祁倧野说:“同学,你有绝对音感啊。”

    “那是什么?”

    “一种在声音上的天赋。”

    “哦。”

    当时,祁倧野其实并没有什么心情对这个所谓地“绝对音感”进行进一步体验。

    因为他那时正面对着要被养母放弃的事实。

    从小到大抚养他长大的母亲,忽然有一天不再是他的母亲。饶是他和母亲的关系并不怎么亲密,可对当时才11岁的祁倧野来说,也堪称是地动山摇一般的人生大事。

    直到飞到m国以后。

    开始学会接受事实,学会认命。

    他才开始对声音,对旋律,有了更多不同寻常的感受。

    起先只是发现,自己似乎适应英语的速度有些太快了。

    虽然在小学时也有一些英语基础。

    但完全只是停留在abcd,apple pencil等简单单词的程度。

    没可能到了m国以后突飞猛进。

    是基因的元素吗?

    祁倧野生理意义上的父亲实际上是一个混血。

    虽然体现在祁倧野身上的体征不太多,只有那双比寻常人颜色更浅淡一些的瞳孔。

    可毕竟身体内留着外国人的血。

    外国人也许天生就会说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