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灭犬(2 / 2)

    「张老师,你们还没等我来就开饭啦?」

    「我肚子饿了,所以先煮玉蜀黍来吃。」

    「黑米好乖。」

    顺姨拿出三个保丽龙饭盒,两盒装着满满的饭,剩下一盒装了素菜和一块旷肉。

    「今天学校营养午餐剩的比较少,我跟其他人只分到这些。」顺姨说。

    看到肉,珍珍和阿良的眼睛都瞪得老大,好像可以用眼睛把肉吞下肚,他们不奢望每天都有肉吃,只要一个礼拜能吃到一次就满足了。

    「你们两个人一人一半,谁也不许抢。」黑米对珍珍和阿良说。

    「黑米,你不吃吗?」珍珍问他说。

    「我不喜欢吃肉,我喜欢我的玉蜀黍。」

    五个人坐在地上,互相分享食物。

    「素娥人呢?」顺姨问张老师说。

    素娥和阿良、珍珍住在红色油漆斑驳的货柜屋,阿良和珍珍都不是她的孩子,她是最早在这处溪畔生活的人,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会带着这两个孩子,更不知道这两个孩子的父母是谁。素娥经常会捡来小猫、小狗,也许阿良跟珍珍都是她捡来的。

    「素娥好像是前天不见的,可能过两天就会回来了。」张老师说。

    阿良和珍珍从小,素娥也不教他们叫自己妈妈,而是叫自己素娥,所以在场所有人都用「素娥」称呼她。

    「不知道这次会捡什么动物回来。」珍珍说。

    「希望是狗。」阿良说。

    「你当然希望是狗,狗可以吃嘛!」张老师做出啃骨头的样子,珍珍双手遮着眼睛不敢看。

    「好久没吃了,想到都会流口水。」阿良说。

    「你们不觉得狗狗很可爱,吃狗很惨忍吗?」珍珍说。

    「以前我在学校的时候,议员招待我们校长、教务主任去吃铁板烧,一块牛排要两千块台币,有钱人可以花千块吃什么松阪牛、帝王蟹,然后不准我们这些连两百块都没有的人抓没人要养的狗来吃,说那样很残忍。去他的,老子不吃会饿死,不让我吃,有本是养我啊!」张老师对珍珍说,他每提到往事,好像都有一肚子的不满。

    「好啦!反正我不吃就是。」珍珍知道肚子饿有多不好受,她心疼狗儿,但她不认为其他人把狗当食物是错的。

    太阳下山,桥边多了一排机车,不少人会在桥边夜钓。

    张老师拿出吉他,眾人捡来的废铁桶,当作篝火,听张老师拨着不知名的曲子。

    顺姨和黑米靠在货柜屋门沿,对他说:「儿子,妈妈让你受苦了。」

    「不苦。」

    「我不该继续自私下去,让你在这里跟着我流浪。」

    「妈妈,你在说什么?」

    「如果妈妈不在,你会记得妈妈吗?」

    「我会,但妈妈不会不在的,是吗?我跟阿良说以后要去台北工作,买大房子给大家住。」

    「我知道黑米有一天会买大房子住,我们都会住在一起。可是现在,唉……」顺姨抱着黑米,黑米觉得脸贴在母亲胸口好温暖,但他并不觉得特别开心,他好像从看见妈妈和亚父在芒果树下那一晚,头被亚母用石头砸中后,就再也不懂什么是快乐,什么是悲伤。

    一位穿着西装的男子,下桥走向篝火。火光映照他的脸,张老师停下拨弦的手,问说:「先生,你该不会是来採玉蜀黍的吧?」

    黑米认得这个男子,他是亚麻律的父亲。

    「我找阿钦嫂,就是顺姨。」他说着,向黑米和顺姨走去。张老师、阿良和珍珍看着他,都好奇着这个人的目的。

    亚父看着黑米,伸手要摸黑米的脸颊,黑米躲开了,他也不生气,说:「好有个性的孩子。」

    顺姨用手把黑米推向亚父,说:「以后这个人就是你的父亲,你跟他走,就不用再跟我一起挨饿受冻,他会给你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

    「我不要!」黑米觉得他的世界瞬间崩塌,对亚父的双眼善发强烈敌意。

    「妈妈累了,没办法再带着你了。」顺姨把脸别过去,落在货柜屋内的阴影,她快要把手不住内心的哀戚。

    「跟我走,我会把你当成自己的儿子好好对待。」

    亚父想将黑米拉起,黑米没有拒绝,他回头跟顺姨说:「妈妈,你不要我了吗?」

    顺姨摇摇头,说:「妈妈答应你,总有一天会去接你。」

    黑米没说话,跟亚父离开货柜屋。

    「我也好想有一个家喔!」珍珍目送亚麻律,叹息着说。这句话,不知怎的刺进黑米的心坎里。

    那年,黑米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