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师 第731节(1 / 2)

大明国师 西湖遇雨 3726 字 5个月前

之所以不给普通步兵也配备骡马让他们坐在板车上行军,主要是因为明军没那么多骡马,所以只能步兵兄弟辛苦点了。

    “劣势呢?”

    朱高煦不假思索地说道:“补给线,补给线太绵长也太脆弱了。”

    明军十几万人出塞,每日的补给消耗量都是相当惊人的,而这些补给全都要从北京开始转运,北京行部尚书郭资愁的头发都白了不少。

    而且每出塞十里,补给的成本就要抬高一截,负责协调民夫补给后勤的徐辉祖,虽然准备了武刚车三万辆,能够随军运粮二十万石,并且沿途设立兵站分段储存,可越往北去,兵力越少的同时补给压力越大,而且被袭击的概率也就越大,所以徐辉祖几乎每天都在给朱棣写信发警报,都是“不能再往北了,再往北补给线就绷不住了”之类的内容。

    朱棣则对此置之不理。

    之所以沿途分段储存粮食,就是为了一旦后面的补给运不上来,还可以回头取存好的粮食应急,又可以避免大军被大量补给拖累无法快速行军。

    现在鞑靼部一直在往北退,朱棣认为他们没有绕过明军主力从侧面掐断明军补给线的能力,大概率想的是多躲一阵子是一阵子,等到明军补给跟不上,或许就撤军了。

    这就是在比拼双方的定力。

    反正朱棣已经做好了啃沙芦菔喝雪水的决心,不知道本雅失里和阿鲁台做没做好。

    “不击破鞑靼部,朕决不班师!”

    朱棣看了一眼朱高煦,随后对众将说道:“老二已经把咱们的优劣说的清楚,大的方向就不用议论了,击破鞑靼部就在眼前,现在班师撤军是绝对不可能的,就说说剩下的事情。”

    “第一。”

    朱棣敲了敲放着沙盘的桌子,说道:“目前的情报是鞑靼部分两头往东、西两个方向逃窜,咱们兵力优势足够大,但不能分兵,分兵就有中计被各个击破的可能,这是兵家大忌,既然说不准现在的情况是不是阿鲁台故意放出来迷惑咱们的,那就按是敌人的计策来处理,所以咱们的骑兵必须一起行动,不能把本来就不占数量优势的骑兵再拆成两部分。”

    朱棣之所以这么判断,是因为表面分兵然后诱敌深入,是蒙古名将们的惯用战术,都是先用轻装骑兵先将对手引到预设的战场,再以埋伏好的大队骑兵一举歼灭,三十多年前王保保在和林保卫战时就这样操作过,并成功将来犯之敌引进设下的口袋阵里,朱棣不得不防。

    成国公朱能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开口,在这里,朱棣不仅是皇帝,而且是大军统帅。

    但朱高煦反而问道:“骑兵集中到一起,怎么行动?往东面追还是西面追?”

    “往西面追,东面先不用管。”

    朱棣解释道:“第二,鞑靼部现在汗廷的西面是瓦剌部,北元好不容易解体,必须阻止他们合流,而东面则相反,如果往东走,就是几千里茫茫冰原,最后是大海,兀良哈部(朵颜三卫)的地盘不在正东方,而在东南方很远的位置,而且兀良哈部对大明还算恭顺,是蒙古诸部中最弱的,不仅不会接纳鞑靼部,而且会害怕鞑靼部侵吞他们放牧的草场,会与大明联起手来对抗敌人。”

    “故此,西面的优先级大于东面,谁往西逃,就先打谁。”

    “当然,补给线的事情也不能不考虑。”

    “朕打算让五军营大部留在这里,然后把五军营的补给挪一部分出来给三千营携带用来追敌,这样三千营就可以暂时脱离补给线行动,同时神机营里能用骡马拖曳的轻型火炮也可以跟着三千营一起行动,不便行动的重型火炮和火铳手则留着跟五军营一起待在这里,到时候再往北前进一些,结营筑城并囤积后方运送上来的补给,还能起到阻止敌人向东或者迫使敌人必须走东北方的作用。”

    实际上,在姜星火前世,永乐帝也是这么操作的,当时的金幼孜就是待在原地忐忑不安等了十三天以后,在清晨吃完早饭出临时构筑的土城外候驾,得胜归来的朱棣命其写《平胡诏》,这些都是记载在他的笔记《北征录》里的。

    只不过这个时空的明军,火炮的重量已经大大减轻了,因此也能勉强跟随骑兵部队行军。

    而明军三千营的骑兵是轻骑和重骑混合的,只需要大量轻骑阻拦住敌人,精锐重骑往里猛凿一遭,以蒙古人现在轻甲化乃至无甲化的骑兵发展趋势,是肯定遭不住具装甲骑的蹂躏的,毕竟自从捕鱼儿海之战后,大明的具装甲骑已经奠定了在东亚怪物房里的霸主地位,而鞑靼人此时的装备则是差的出奇,可同样,轻骑兵有轻骑兵的玩法,重骑虐轻骑的前提是人家不放伱风筝,己方轻骑需要阻拦住敌人的机动。

    成吉思汗时代,重骑兵(含纯具装甲骑和半甲重骑)大约占据蒙古骑兵的35%左右,而到了现在,鞑靼部的重骑兵连5%都没剩下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冶铁技术的衰退和铁矿的缺乏,正是因为如此,鞑靼部这时候已经没有多少能够装备重骑的马甲了,连盔甲也成了稀罕宝贝,谁家里有一副成吉思汗时代传下来的甲冑,那就是传家宝。

    现在的鞑靼部军队以轻甲或无甲的弓骑兵为主,鞑靼人主要使用的是牛角复合弓,以多种材料迭合而成,常见的制作方法是先以桑、榆等树木为干,再配以黄羊、野牛之角,然后以鹿皮为胶,加以粘合,而弓弦则是以皮条制成,至于箭则是用柳木做杆,以铁为箭镞。

    鞑靼部的整体作战风格与北元时期已经有较大差距了,明军重骑在旷野里如果没有轻骑的配合,很容易被放风筝战术给放血拖死。

    故此,选择一个可以让明军重骑发挥威力的战场,也十分重要。

    “斡难河,本雅失里。”

    朱棣看着地图,用手点了一个地方,说了一个名字。

    鞑靼部作为北元解体后的主要残留,人口众多且牧民上马就能打仗,控弦之士不下十万,他们长期活动在斡难河、胪朐河(刚被朱棣改名饮马河)一带,每年的春夏之交,这里水草茂盛,是游牧的好地方,如今虽然快到秋天了,但下雪下的早,饮马河上游的草场又被明军威胁,所以朱棣断定,鞑靼部分兵一定会有一拨人,向西走斡难河,然后视情况是否与瓦剌部汇合。

    而朱棣认为,鞑靼部的实际控制者阿鲁台不太可能向西走,往西走的,一定是大汗本雅失里。

    之所以朱棣有这种判断,不是他拍脑袋拍出来的,而是有依据的。

    从北元末期开始,如果不算兀良哈部(朵颜三卫)和东察合台汗国(别失八里)的话,正经在蒙古高原上生活的蒙古人,就已经事实上分裂为了“鞑靼”和“瓦剌”两个部分,而巧的是,由于黄金家族的失势,无论是哪边,掌握实权的都是权臣,而不是大汗.只能说蓝玉大将军捕鱼儿海一战,是真把黄金家族的威信给彻底打没了。

    《明史.鞑靼传》就明确记载自从脱古思贴木儿死后,蒙古诸部就陷入严重的混乱之中,先后有五位北元皇帝被权臣弒杀,其中有的人甚至连帝号也没有流传下来,而南边的大明因为也在忙着内战,所以在这段时间,甚至连很多北元皇帝(明朝叫蒙古大汗)的具体姓名和出身都搞不明白。

    朱棣刚当皇帝的时候,那时候北元也恰好刚解体,鞑靼部的大汗是鬼力赤,随后就是现在的本雅失里。

    朱棣判断本雅失里会往西走,是因为锦衣卫重点了解过这个鞑靼大汗的履历,本雅失里是元世祖忽必烈的后裔,血管里流淌着黄金家族的血液,故而得到阿鲁台等权臣的支持而上位,而本雅失里年轻的时候是在西察合台汗国(现在已经成为了帖木儿汗国的一部分)生活的,此前提到,帖木儿一直试图用蒙古化来宣示自己的统治合法性,因此非常优待西察合台汗国的蒙古贵族,所以本雅失里跟帖木儿这老瘸子关系相当不错。

    而既然大明通过西域间谍接到了帖木儿已经出征的消息,那么没道理本雅失里没有得知这个消息,而本雅失里跟瓦剌部的矛盾很小,所以一旦分头行动,有极大的可能性是本雅失里向西走。

    而鞑靼部的太师阿鲁台则是阿速人血统,阿速人是色目人的一支,在元朝属于仅次于蒙古人的存在,现在经过百年时间,已经彻底被蒙古人所同化,不过跟其他被蒙古人同化的色目人种不一样,阿速人有特殊之处,那就是他们武德非常充沛,跟带英的廓尔喀人部队、带清的索伦人部队的性质差不多。

    这个历史可以追溯到元朝,在元朝,全部由阿速人组成的“阿速卫”是元廷的侍卫亲军之一,其战斗力在元军中可谓是名列前茅,到了捕鱼儿海之战的时候,北元朝廷被蓝玉率领的明军彻底打崩溃,“阿速卫”也跟着当时的首领哈剌章润了,后来阿鲁台继承了哈剌章的衣钵,靠着以“阿速卫”为核心的原北元禁军力量,控制了鞑靼部的政局。

    这批人跟瓦剌部是真的有仇的,很难相信阿鲁台会放下仇恨投奔瓦剌人,就算阿鲁台能放得下,人家瓦剌人估计也容不下他,所以阿鲁台大概率不会往西走,只会往东跑,跑到东边等明军不追了、撤兵了,再回来。

    而“击敌于半渡”的道理所有将领都懂,斡难河,正是一个天然的限制地形的场地,如果能够在北方限制住鞑靼人的机动,那么一个有利于明军具装甲骑展开屠杀的战场,就形成了。

    朱棣把在斡难河截住西逃敌人大概率是本雅失里的缘由解释的很清楚了,接下来就是排兵布阵的事情。

    捕鱼儿海之战时,大将军蓝玉就是以五千骑为先锋,轻骑直入,像是狼群一样咬住敌人,随后大队骑兵集群跟上,而朱棣这次也打算采取同样的战术。

    但这个战术的关键就在于,前锋骑兵不仅要战斗力强,而且必须要有足够的韧性,做好随时被敌人重兵合围的打算,所以选将尤为重要。

    这支北征明军中可谓是将星璀璨,但朱棣还是在人堆里一眼看中了自己的二儿子。

    朱高煦什么都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朱棣继续指着地图上的斡难河,说道:“在这里,我们将用轻骑长距离机动设下伏兵,此处虽然称不上地势险要,但有几座山脉的余脉,易于设伏而不易被发现,当敌军经过此处时,我们可以出其不意地发动攻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同时,再分一支轻骑,绕到敌后,扰乱其后面的普通牧民,驱赶牛羊乱奔,这样一来,敌军就会首尾不能相顾,陷入混乱之中。”

    朱高煦的眼神中透露出钦佩:“父皇英明!此计既能削弱敌军实力,又能打乱其部署,等待我军主力赶到,实乃一举两得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