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爽快地应下了这件他心中的大事,让他惊疑不定地问道:“你可想清楚了?那美人眼可是蓬莱至宝,那一念草可是仙界圣草。”
“想清楚了!放心,我一定会帮你完成心愿的。”
或许很多人会觉得我傻,觉得我为情所迷,为美色所迷,或者缺心眼。只有我自己心中明白,我之所以那样痛快地答应了子煊去做那些有违天规,有悖仙界之事,只是因为,我素来将仙魔妖的界限看得极淡。
魔界的子民也是这天下的子民,而修复结界之事,关系着魔界所有子民的安危与存亡,于是,年少轻狂的我斗胆替天君做了回主,决定私取一念草,并且把它送给魔界。
我当然也有私心,我既然爱了子煊,那么自然会竭尽全力去帮他完成他想做的事,去成就他的家国天下。我觉得我的决定是天经地义的,一念草再重要,也不过是棵草,而人命关天,不论是仙是妖还是魔。
子煊的眼中似乎带了些水光,他轻轻地向前,再次将我搂入他清香的怀中,他的声音似是如释重负,又似说不尽的缠绵,他突然唤着我的名字,却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我安安静静地靠在他的怀抱里,迷恋着他身上熟悉的气息,慢慢地伸出双臂去环住了他的腰。他微微地僵了一下,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却似乎有一滴湿热的液体落入了我的颈中······
就在我盗了美人眼,准备与子煊一同前往断肠崖,去取一念草的前几日,蓬莱仙岛意外地迎来了天君的一道圣旨赐婚,将我许配给了衡芷仙君楚离慕。
天君是仙界之主,这四海八荒的神仙但凡是有些身份的,都会由天君来赐婚。蓬莱仙岛在仙界之中地位不凡,我又是蓬莱的公主,我爹娘的婚事当年也是天君赐的婚,可是真到了这一日,我心中却是说不出的意外和抗拒。
我从未听说过那位衡芷仙君楚离慕,这倒也罢了,若是我不曾认识子煊,嫁给谁也都一样,何况能得天君赐婚的人,也必定差不到哪里去,总不过是吃饭的时候多双筷子,睡觉的时候多个枕头。我不爱他,也可以和他举案齐眉,又不是非要鹣鲽情深。可我是个死心眼的姑娘,既然先爱了子煊,我便不会负他。
于是我决定,计划照旧,不论有没有赐婚,也不管将来到底会嫁给谁,此一去,凶险重重,一切都等我有命回来再说吧!
第48章 第四十八章爱恨情仇一场空
天君赐婚的旨意并没有阻挡住我前往断肠崖的决定, 这一切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我当时一心只想着自己对子煊的承诺,自当言出必践, 却从未去替我那赐婚的未婚夫想一想,我这一场生死豪赌会将他置于一个何其难堪的境地。 我顾不了天下人的目光, 我一意孤行地,只是遵从了自己内心的决定。
一念草生于断肠崖上, 得天地之灵气而修炼得神出鬼没, 加上有上古的四大凶兽饕餮、混沌、梼杌和穷奇共同看守,多少年来从来没有人见过它的真面目,更别说摘取一念草。
那日,我与子煊悄悄地靠近了断肠崖,埋伏于四大凶兽附近。一念草虽是神出鬼没,但是, 有凶兽的地方一定便是一念草的藏身之地。
我俩远远地便看见了那四大凶兽, 侧有肉翅者是饕餮, 虎身猪牙的是梼杌,身形飘忽敏捷者是混沌, 额生金角的是穷奇, 它们虽然各有特点, 却是一个个长得凶神恶煞,令人一见心惊,吼声如雷,让人闻而胆寒。
我悄悄地祭起美人眼, 以蓬莱秘传之心法缓缓催动,美人眼发出淡淡地青光,让眼前的一切像是铺上了一层薄雾。就在薄雾深处,四个凶兽徘徊不离之所,显现出一道明显的金光,说明有极具灵性之物在此,那便是一念草。
我腾空而起,身法快如闪电,瞬间出手,在一念草逃遁之前将它摘了下来。
然而,我虽然摘得了一念草,却已被四大凶兽发现了行踪,它们合力守护了一念草不知多少年,如今被我盗得,岂肯放过我。何况它们最是吃人嗜血,守着一念草寂寞清苦了这些岁月,如今难得有送上门的食物,一个个狰狞地流着口水,兴奋地狂啸着向我扑来。
我怕一念草有失,在四兽合力围攻之中将一念草抛给了子煊,他接过一念草的,眸中有掩饰不住的激动,同时,也引来了四大凶兽的合力围击。
我努力为他抵挡着穷凶极恶的凶兽,一不小心,便被混沌的利爪划破。我用力地将子煊推出了四大凶兽的合围圈,我的鲜血在他衣袖上染红了好大一片。
我看着他将一念草收好,以为他会过来帮我脱身,可谁知,他犹豫了一下,竟是转身便走。
上古凶兽的灵力惊人,便是一个已是劲敌,何况是四个。我被纠缠得越久便越是脱不了身,我绝望而又焦急地冲着他的背影大叫了一声:“子煊······”
他身体僵了僵,终是犹豫着停下脚步转身看了我一眼,那一眼中,有不忍,也有决绝!他什么都没说,也许他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此时的我,已经成了他的一枚弃子,而他的离开,已经用行动说明了他一切的决定。
子煊就这样走了,不顾我的生死,就连那份让我为之掏心掏肺,付出一切的爱,也成了一个笑话。
他走得飞快,因为他带着一念草,只要四大凶兽反应过来,定会对他穷追不舍。这样看来,他最后看我的那一眼,已是最大的奢侈。
我真傻,竟然傻到会盼着他来救我脱身,古往今来,这三界之中还从来没听说过能从四大凶兽嘴下生还之人,他既已得到了一念草,又怎会再自涉险境。
他决然转身离开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可笑,也很可悲,我曾经拼尽全力爱着的人,原来并不爱我。
我爱过他声声唤我时的温柔,我爱过他抱着我时的情意缱绻,可我现在才知道,我爱得有多傻!
心痛让我的动作慢了下来,我被身形最为敏捷的混沌咬住了左臂,它用锋利的牙齿连撕带扯地咬下我一大块肉来,露出了森森的白骨,血流如注,可我竟然没觉得有多疼,可能是因为心痛得太厉害。
我疯了似地提着银魄向它砍去,我想那时无论谁见到我,都会以为我疯了。我的脑中在没完没了地闪现着子煊留给我的回忆······
他在碧海蓝天的沙滩上,轻轻地对我说:“你记好了,我叫凌子煊,是魔界的六皇子。”
繁星满天,他对我说:“我很喜欢这里的夜空,这里的海,我喜欢这个地方,也喜欢这里的人。”
如烟的雨幕中,他紧紧地拥着我,声音低沉而温柔:“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
也许,他是真的曾经爱过那玉屑银末,碧波清澈,也许,他真的留恋过那夜夜流光相皎洁的明净,可最终,他贪恋的仍是王权富贵,他选择的,仍是至尊荣华。
有多爱,便有多恨,如今,我便将这些恨疯狂地发泄在凶兽的身上,也许此刻我自己更像头凶兽,张牙舞爪,不知畏惧,混沌便是这样被我活活砍死的,它死的时候,我自己也浑身是血,伤痕累累,血迹斑斑。
混沌死的时候,我累得快要脱了力,我从心痛中渐渐地清醒过来,如果我再不改变这种不要命的打法,最终的结果,就真的是不要命了。而我一定要留着这条命,我要忘了那个负我之人,好好地活下去!
混沌的死,让饕餮、梼杌和穷奇露出了悲伤之色,我猜想这些凶兽于漫长的岁月之中已经极具灵性,甚至有了些人的情商,便故意一面对着梼杌做鬼脸,一面大骂它“獐头鼠目,奇丑无比”,复又向着穷奇伸了伸大拇指,夸它“龙行虎步,英雄豪杰”。果见穷奇露出得意之色,被梼杌追着乱咬。
趁着穷奇与梼杌内斗,我和饕餮玩起了“捉迷藏”。饕餮十分聪明,我躲着不出来,它便也隐身不动,此时,谁先暴露身形,都必将受到致命一击。我拔下根发簪,捏了个诀,将它放得大些,抛了出去。发簪反射出的光芒让饕餮以为是剑光,于是它以电光火石般的速度向着发簪凌空而出。它那对肉翅在地面投下巨大的阴影,暴露了它的位置,我抓准时机,银魄出手,狠狠地插入了它的前胸,一剑毙命。
我先怒斩了混沌,后又诱杀了饕餮,最后我偷袭了梼杌,当梼杌受了我致命一击之时,它最后一个反扑,银魄被一击脱手,飞到了崖下。四大凶兽中,只剩下个穷奇。它此时形单影只,烦躁不安,我亦是精疲力竭,连剑也没了,再也打不下去了。
最终,当我一个躲避不及,那穷奇便张开它的血盆大口,只一口,便将我吞进了它的肚子里。 这是一个能让人压抑到绝望,又被绝望逼疯的地方,黑暗,潮湿,憋闷,狭窄,我没办法呼吸,即便呼吸,也只闻到血腥和恶臭,四周都是让人见之欲呕的墨绿色液体······
我从小娇生惯养,爹娘并不曾让我吃过半点苦头,这一刻,我想过死。可是到头来,我不知道是怎样的心志让我始终倔强地试图绝处逢生。
穷奇每日里用它体内的灵力来折磨我,我也拼命地用自己残余的灵力去折腾它,我一日不死,它痛苦一日,它一日不亡,我便多困一日。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被困于穷奇的腹内,一过,便过了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