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赛热闹非常,欢呼声助威声连成一片,我的心却像是在挺进决赛后输了关键一球的寒门弱队,凄风苦雨不能形容。
苦等十八年,要是可以,我也想喜欢得轻松一点,顺利一点,但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意的事。
在遇到雁空山之前,我甚至不知道“喜欢”的力量可以这样强大。它仿佛一种令人着迷的寄生物,长在心间,不知不觉占据整颗心脏,从此再难剥离。
每当这份“喜欢”得到回应,便会挥舞着可爱的触须对我注入令人愉悦的多巴胺,刺激着我的心脏越发剧烈的搏动,供给它更多的养分,促它长成庞然大物。
“嗯,喜欢。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
姿势的关系,我只能看到雁空山低垂的睫毛,以及挺翘的鼻梁。光是这点信息,让我很难分辨他此时的想法。
我甚至不知道他是高兴还是生气。
“比付惟还喜欢?”
我一噎,满心苦楚被从天大浪打得猝不及防。我不明白为什么他要在这种时候提付惟。
“我不喜欢付惟,我只喜欢你。”
我本来对付惟已经释怀,既不喜欢他也不讨厌他,只是当他作路人。但现在觉得这个人怎么阴魂不散的,快烦死他了。 雁空山的唇角隐隐弯了弯。
“我不喜欢远距离恋爱,也不喜欢比我小的恋人,我从一开始就不该答应你…”他微抬起眼,语气有些无奈,又有些认命,“但我没有抵住诱惑,所以这些就都不成立了。”
好像灰姑娘的午夜钟声,时间到了,她就要显出原形。雁空山的时间也到了。他头顶的心情值在眨眼间从无到有,重新出现在我的眼前。
它呈现一种令人心动的粉色,是我在雁空山身上从未见到过的颜色。
我怔在那里,一时都不知道要作何反应。
心跳因着这剂活力十足的粉失了序。当渴望一件事物太久,久到成了执念,这件事物骤然摆在眼前时,反而产生不了什么真实感。
我眨了眨眼,以确定自己看到的不是幻觉。
我从未觉得粉色这样好看过。
电视那边猛地爆出激烈喝彩声,似乎是哪支球队***进一球。解说连着观众一道欢呼起来,声浪充斥耳膜。雁空山也被这声音吸引,偏头看过去。
他才和我说了一半,怎么好被其它东西勾引走?
我不满地蹙眉,伸手将他的脸又掰回来。
“然后呢?”
雁空山好似得了失忆症:“然后?”
我有些急:“就是你没抵住诱惑然后呢?”
他好像这才明白过来我在说什么,缓缓凑上来,声音带着缱绻的笑意:“然后,我就必须和一个比我小的恋人远距离恋爱了啊。”说罢,尾音消融在彼此的唇齿中。
那抹可爱至极的粉就这样惊鸿一瞥,再次消失。虽然有些可惜,但我已经圆满,也就在无所求。
手上黏黏糊糊的,摸得雁空山的脸都带着一股香甜。
以往这种时候都是雁空山进攻性比较强,但今天一反常态,换做他被我吻进沙发里。
我跨在他身上,不知过了多久,直起身,微喘着问:“所以我现在是你男朋友了是吗?正式的那种?”
他调整了下自己变扭的姿势,仰躺在沙发里,闻言笑道:“要我给你发认证吗?”
我扑进他怀里,整个人被突如其来的离愁别绪浸满。一想到明天就要离开他,离开我的恋人,心中便充满不舍。
“我不想上学了。”我趴在他怀里,喃喃道,“我给你打工吧,不去报到了。”
他轻轻笑起来,一只手轻轻抚着我的脊背。
“那我不是变成牛郎了吗?偷了天女的羽衣,以爱情之名,将她自私地束在自己身边。”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这样眷恋一个人的怀抱,真是要多谢我妈再婚,也谢谢阿公愿意让我和他住。
还有青梅屿,还有这个夏天,感谢一切让我和雁空山得以相遇的人事物。
我完全沉浸在转正的喜悦中,内心充满对天地万物的爱意,看谁谁顺眼。现在哪怕付惟突然打电话给我,我都会好言好语叫他天热加件衣,好好保重身体。
我贴着雁空山的脖颈小声道:“今天过后,我们就要一个月不能见了,我也才认识你两个月啊。”
军训两周,加上遇到十一调休,算下来整整一个月都不能回来。虽然虹市离这里不算远,但恋爱中的人连一堵墙、一条棉被都会觉得多余,更何况是两个小时的车程了。
雁空山抚着我脊背的手一僵。 “这么久?我以为只要两周…”手臂环住我的身体,一点点收紧,他将脸埋进我的颈窝,含混地吐着潮湿的气,“算了,你不要去报到了,我把你藏起来吧。”
好痒。
我咽了口唾沫,身体不受控制地抖动:“藏在哪里?”
“阁楼吧。我每天都给你送饭。”他似真似假地说着,配合在我颈部啃咬的动作,好像一只危险的,在黑暗中伺机而动、噬肉而生的野兽。
闲暇时他也可以翻滚打闹,像只大猫一样温驯,可只要一旦进入捕食阶段,谁都不能怀疑他的凶猛。
茶几上的冰啤罐身上布满冷凝后的水珠,吃到一半的盐水棒冰化成一滩凄楚的白水。
从沙发上再起来时,我浑身都是软的,恍惚得膝盖都打着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