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东西,无论谁拿到手里……
文臻吃了几口,毕竟天生敏锐,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红薯这种易种高产又饱腹的东西,有了它可以说利在千秋,有了这玩意,百姓就能不被饿死。东堂虽说国力不弱,但是每年还是有不少贫瘠州报上为数不少的饿死人数。
所以对于朝廷来说,红薯控制在自己手里无比重要,对于和朝廷对立,很可能想要自立一国夺取天下的唐家来说,红薯更重要。
给自己的属民,可获民心,可安疆域。
如果自己有敌人没有,就可撬动敌人的基石。
毕竟对于百姓来说,谁当皇帝日子都差不多过,自己吃饱肚子最重要。
现在,红薯被发现了,是唐羡之发现的。
理当归他处置。
可是……
归唐家,就意味着东堂没有。
文臻不想面对东堂和唐家的争斗,她想的是更多的百姓因此会失去活下去的机会。
有很多人会饿死。
文臻觉得有点吃不下了。
她巴巴地看着唐羡之,想开口,又觉得没法开口。
这不是给一块糖,也不是分一块地,这直接关系天下,关系着唐家的生死存亡啊。
唐羡之好像并无所觉,吃完了一块红薯,赞了声:“真是美味!”又对她拍拍身边地面,道:“这块地面我用火烤过了,没有湿气,可以坐。” 文臻满腹心事,只好乖乖坐了,果然身下很是舒服,但她此刻没有心情再去感叹唐羡之的细腻了,只希望他的细腻能继续发挥,看出自己的纠结,但这么想的时候又忍不住唾弃自己的自私,这和道德绑架有什么区别?
她也可以把红薯的事告诉燕绥,以燕绥的智慧,立刻就能发觉这东西的重要,但是发现之后呢?会引发什么样的变故?是否会带来激烈争斗?
无论是唐羡之还是燕绥,她都不想看见伤损。
唐羡之好像已经完全忘记红薯的事,一边给她把脉调理一边和她海聊,文臻心不在焉听着,看着他的黑暗中也熠熠闪光的眼睛,忽然问:“羡之,你骗过人没有?”
唐羡之怔了怔,随即笑道:“当然有啊。”
“是什么样的骗人呢?”文臻追问,“骗了人之后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素来和唐羡之聊天,都很少发问,只是微笑地听,难得这样捧场,唐羡之就笑,道:“我自小便会骗人。”
文臻丢开红薯,打起精神听。
“上回和你说的那个笔记的事,应该也算一种骗吧。还有一件事儿。小时候,有阵子我在外祖母家住,然后,得了个神童的称誉。”
文臻毫不意外。他不神童谁神童?
也就燕绥吧。
唐羡之摇摇头,“不是你想的那样。当时母亲归宁,我陪同去了,在外祖母家住了一阵。外祖母家是川北大族,但我小时候已经有点式微。因为她家整个家族,连带所居住的镇子,都一向很少得男。所以当地求子之风盛行,但凡传出哪路神仙有助生子,四乡八邻都会前去烧香。”
“我自幼母亲管得紧,少给我零花钱,我又是个爱玩喜欢新鲜的,常常捉襟见肘。于是便挂了个牌子,寻了些小乞儿,给我四处张贴,说有生子秘方,十分灵验,只要平日品性无亏,行善积德,则一定生男。且可以先拿药后付钱。如果用了生的是女儿,不收钱。生了儿子,则一人两千文。于是满镇有孕无孕的,都奔了来寻我。”
文臻饶是满腹心事,也不禁哈哈一笑,心想唐仙子啊,真是最妙的仙子。
“大家拿了我的药,没多久,陆续生孩子。生了女孩的,反正不要钱,而且去闹的话,还会被人指摘平日品性不佳才有此报,毕竟这世上无论谁,难免有行事不周得罪人处,因此也就不会去找我算账,反而要躲在家里惶惶。生了儿子的,则扬眉吐气,人人称赞,大吹大打,带了喜钱去献给我。短短几个月,我赚了在家三年的零用钱。”
文臻忍不住鼓掌,又忍不住摇头。
唐羡之也摇头,笑道:“那时候年纪小,不过六七岁吧,素日受家里那些酸儒影响,也真当女儿污浊男儿尊贵。生女儿便是德行未修。现在想来,说这话真是该打,多少女儿比男儿优秀,又有多少优秀女儿困于阁中世人不得见其风采。男女本是天生,何以以此论尊贵!”
文臻瞪大眼睛,这回真的惊异了。
原本听这论调就觉得刺耳,但想想这个时代,想想他当时年纪,也就心平气和了,她本就善解人意,不做杠精。但没想到唐羡之竟然通透开阔到这种地步,他的思想见识已经跨越时代与礼教,无需点拨便博大精彩。
有一瞬间她又开始怀疑他也是穿越人了。
可二十一世纪受过现代精英教育还有好多直男癌呢!
她心中感叹,一时怔怔,连原本要说的话都忘记。唐羡之却又递给她一个红薯,道:“真是好吃,你晚饭吃得少,再来一个。”又道,“以后多着呢,不要舍不得。”
文臻听得心中一跳——他这话什么意思?
唐羡之却已经转了话题,道:“世上谁人不被骗?世上谁人不骗人?只要不伤天害命,无需想太多,也无需负疚。就像我那骗术一样,只要当时给了人希望,事后给了人安慰,过程给了人愉悦,也算不得多亏心,反正我是不亏心的。”
文臻忍不住又一笑,唐羡之道:“因为后来那个镇子的人争着行善,以求生子。而我成年后,也在某次该地有灾时减免了赋税,算是对当年骗钱的补偿。当年曾经蔑视亏欠过女子,这几年我也在劝说父亲,允许川北三州选拔优秀女子入仕或管理实业。”他侧头,凝视着文臻,火光跃动在他漆黑的眸子里,化为比星光更灼灼的神采,“所以,有些人,你不妨温柔地骗,算作小小的趣致。有些人,你不用骗,想要什么,直接说便好。”
文臻捧着烤红薯,低下头,只觉得那东西忽然沉甸甸地,压得捧不住。
唐羡之却已经起身,笑道:“夜深了,还是回去睡吧,你伤病未愈,不可劳神太过,更不可休息不好。”
文臻便默默站起,转身走了几步,转头看他。
唐羡之立在原地,也在看她,见她转头,忽地一笑。
像云端之上琼花舒展,羞退了最雅逸明丽的月光。 他对她指指袖中,笑道:“我给你的册子呢?总空着也很寂寞。有空写几笔吧。说不定会被看见呢。”
文臻张张嘴,没好意思说一番辗转,册子并没有带着。
唐羡之一笑,从自己袖子中取出那被她丢下的册子,递过来道:“这回可别丢了。”
文臻只能接过。唐羡之却又眨眨眼道:“丢了也无妨。只要是你写的,写在哪里,都有人看见,都有人知道。”
文臻早已失去语言能力,就差用册子捂住心口,半晌只能勉强笑道:“我回去了。”
她低头匆匆回去,就想快速躺上床,结果一进门看见一个黑梭梭的影子坐在她床上,险些没吓得惊叫。
但随即她就认出那是燕绥,实在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只有燕绥这种目下无尘的人,才会不在乎满屋子的女人,坦然坐在她床上等她。
燕绥看她一眼,文臻就觉得怀里的册子便要被烧着了,干脆破罐子破摔,将册子往袖子里一塞,又对燕绥示意出去说不要吵醒别人。
她在那指手画脚生怕吵醒人,燕绥不急不忙站起身看她一眼,慢吞吞把她往怀里一搂,便掠出了窗。
文臻靠在他怀中,嗅着他熟悉的淡淡香气,说不清那是什么气息,比花香硬朗,比木香柔和,有薄荷般浅浅的清凉意,让人想起冬日远湖细碎冰面上的木槿花。
耳边大海涛声起伏,伴这头顶星空明灭,燕绥喜欢开阔畅朗的地方,自然会带她来到沙滩。
这里的沙质细密,浅浅白色,埋着些经年的贝壳和石头,被浪潮打磨得圆润晶莹,并不咯脚。
燕绥坐下来,却并没有将文臻放开,依旧将她围拢在自己怀中。
文臻觉得这样的姿势过于暧昧且也不利于自己逃跑,刚刚一挣扎,就听燕绥淡淡地道:“这样比较挡风。”
文臻翻个白眼。风是迎面风不是背后风,她在前面,他在后面,谁给谁挡风?
白眼一翻,感觉熟悉的燕绥又回来了,她稍微轻松了点。
两人之间一直蒙着一层窗户纸,她不想捅破,燕绥不觉得有窗户纸。经过赐婚和这漫长的追逐,现在再想装傻也不可能,文臻忧伤地四十五度角望天,心想来了,就要来了,又要听一遍告白了,这样轮流听告白怎么让她有种自己是个花心浪子的赶脚?
燕绥却并没有告白。
只是跟她讲:“我后背挺痒的。”
狗腿臻立即嘴很顺地接道:“我给你挠挠?”
燕绥的声音带了几分笑意,“好。”
文臻心里给了自己一巴掌,无可奈何地转到他身后,燕绥开始脱衣服,脱得慢条斯理,不急不忙,文臻站在一边等着,忽然觉得自己像个等待临幸妃子的色狼。
不不不,是被妃子勾引的侍卫小狼狗。
挠个痒痒而已,为什么要脱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