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
怕被他收拾,阿福忙不迭地逃了,“我去喊大少爷和舅老爷。”
“滚回来,等你喊黄花菜都凉了。”顾子玉早派了人过去,算算时间也该到了。
见少爷好像动怒了,小阿福缩成一小团,整个人都显得可怜兮兮的。
李瑾忍不住笑了笑,这主仆二人有时真能将人笑死。
顾子玉被他笑的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气不过,伸手拧了一下阿福的耳朵,“真是反了天了,连少爷都敢打趣!如果不是李兄在,看我怎么收拾你!”
现在也没放过我!
小阿福一张小脸苦哈哈的,特别会装可怜,“疼疼疼。”
顾子玉哼了一声,松开了手,忍不住看了一眼卓文清,不过一个唱戏的,再好看能有他好看?真是养了个白眼狼,好吃好喝的供着,反倒只会向着外人!
他愈发不爽了,踢了阿福一下,“去,回屋练字去,今天不许听戏。”
阿福一副天塌下来的神情,眼巴巴看着李瑾,想让他帮忙求求情。
李瑾笑得没心没肺,正准备说什么,郑泽跟顾子华一起走进了院子,看到这一幕,郑泽失笑摇头,“就会欺负一个孩子,出息,阿福你去帮我买几壶好酒去。” 阿福屁颠颠跑了。练字的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阿福无比地希望舅老爷能多呆几天再走。
等阿福抱着酒回来时,大家已经在听戏了。
他蹭到他们少爷跟前,讨好地给他捏了捏腿,顾子玉哼了一声,权当没看到,阿福十分愉快地留下听戏了。
小家伙特别得寸进尺,看着看着,就将他们少爷当成了靠背,手上的动作也停了,小脑袋搭在了顾子玉腿上。
被顾子玉狠狠敲了一下脑袋才老实蹲好。卖力地又捏了起来。
——
戏台上唱的什么,李瑾几乎没听懂,只知道一会儿高亢激昂、气势磅礴、一会儿如泣如诉、惟妙惟肖,虽然听着挺好听,架不住李瑾对戏曲完全没感觉。
其他人却都听得很陶醉,等他唱到动情之处,众人都忍不住拍手叫好。
顾子玉也不怎么喜欢听戏,他舅舅却很喜欢,本以为李瑾也会喜欢,见他同样在神游,忍不住掩唇笑了笑。
“李兄也不爱听戏?”两人离得挺近,顾子玉直接侧头问了一句。
“谈不上不爱,就是不知道他唱的是什么。”说实话咿咿呀呀听得他头都大了,真是一句听不懂,很难融入感情。
“这是时下最流行的越曲,乍一听确实很难听懂。”
越曲是岭南一带的本土歌曲,长于抒情,声腔清悠婉丽优美动听,极具江南灵秀之气,卓文清却又唱出了另一番滋味,连郑泽都忍不住拍手叫好。
听完戏。
郑泽对卓文清满是好奇,“你们宿源镇还真是藏龙卧虎。难怪老爷子对这里情有独钟,我都不想离开了。挑大梁的叫什么名字?”
顾子玉冲阿福招招手,“我记得叫卓文清,舅舅若喜欢,我让阿福把他喊过来,让舅舅认识一下。”
郑泽阻止道:“下次有机会吧,比起这个我更好奇李小公子脑袋里的奇思妙想。”
“行,那我们进书房聊吧。”
李瑾本就对戏曲没兴趣,对卓文清也没什么好奇的,自然没有意见。
进了书房后,李瑾就将怀里的宣纸掏了出来。
几千字有不少,乍一看厚厚一叠,郑泽拿到手里翻了一下,纸上的字逐渐映入眼帘,他的眼睛猛地亮了。
这字迹笔走龙蛇,入木三分,端的是矫若惊龙。
郑泽拍案叫绝,“真是好字!比之前京城的大师都丝毫不差,李小公子当真是才高八斗、风华绝代,叫人佩服至极,我从四岁就开始练字,日日坚持,竟不及你半分风骨,说来惭愧。”
李瑾也觉得姐姐写的好,忍不住笑得露出一口小白牙,“这是家姐写的,我可当不起如此称赞,郑爷无须自谦,我的字才叫惨不忍睹,还有不少不会写,姐姐觉得我的实在拿不出手,才出手帮了帮忙。”
郑泽微微一愣,完全不敢相信,“这么有风骨的字竟是出自女子之手?”
顾子华也接过去看了看,眼底浮现出一抹赞赏,“当真是好字,令姐定是心胸豁达之人。”
李瑾笑了笑。
意识到当着弟弟的面夸他姐姐多少有些不好,顾子华将这摞纸又递给了郑泽。
郑泽翻起来看了看,越看脸上的神情越是惊喜,等翻到打造品牌时,眼睛更是亮的惊人,他越看越激动,恨不得立马跑过去实施一番!
郑泽之所以能被封为皇商,靠的不仅仅是家族力量,跟他自身所具有的经商天赋密不可分。 他眼光独特,总能先别人一步发现商机。换成另一个人看到李瑾写的内容都未必会像郑泽这样激动。他这次之所以想往江南亲自跑一趟就是为了寻找商机,现在看到李瑾写的一个个奇思妙想,立马打消了去江南的想法。
“李小公子果真是个人才。”难怪子玉对他赞不绝口,郑泽只觉得找到了知己,整个人也豁然开朗起来,恨不得马上飞回京城。
李瑾不在意地摆手,“这算什么人才,郑爷叫我李瑾就好。”不过是借用后人的智慧罢了,根本不值得被夸奖。
这副不骄不躁的模样落在郑泽眼底,让郑泽对他更是赞赏不已。
第38章 揪他眼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