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1 / 2)

甜言蜜语?

云烈抿唇,抱住瑾哥儿狠狠蹭了一下他的脑袋,才松开手,“再躲我,躲一次亲一次。”

李瑾囧,你要不乱亲我会躲?他神情有些不自然。

云烈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

李瑾瞪了他一眼,总觉得自己有些吃亏,忍不住损了他一句,“长这么丑还敢乱亲人,就不怕把人吓出问题吗?”

云烈的脸黑了。

李瑾哼了一声,心情总算明媚了一些,站起来跑回了家。

——

他回来时,李琬刚将妍姐儿和辰哥儿接回来,见他没在云烈那儿呆太久也没多问。

在镇上转悠大半天早就饿了,李瑾将买的肉和骨头拿了出来,“姐咱们先炒菜吃吧?好饿呀,吃完再熬骨头汤。”

李琬自然没意见。

妍姐儿还记得骨头汤的味道,围在他身边开心地转了一会儿,还是小鸡的魅力最大,没多久就忍不住围着小鸡转悠去了,连小狐狸都失宠了。

不过小狐狸早就有了新主人,最近都是辰哥儿在喂它,它跟辰哥儿最亲,一直跟在他脚边团团转,试图将自己胖胖的小身体窝在辰哥儿的小脚上,失败了一次又一次,乐此不疲。

辰哥儿将它抱了起来,小狐狸蹭了蹭他的掌心,终于老实了下来。

辰哥儿喂完阿黄,就进屋练字去了。

屋里光线早就暗了下来,李瑾洗完肉,喊了一句,“辰哥儿你将油灯点上,屋里光线太暗,对眼睛不好。”

怕他烫到手,李瑾想了想还是进了房间,帮他将灯点上,油灯光线也不够亮,李瑾觉得必须找个时间好好研究一下才行,若是能给家里通上电,能方便不少。

若是被他导师知道他跑到古代后,不想着本专业所学的,反而为了赚钱跑去弄吃的,一定暴跳如雷。

回到家后,云烈的脸色仍旧有些难看。

聂之恒正抱着他的书读的津津有味,他跟瑾哥儿一样也是丹凤眼,染上笑意时眼睛很是迷人,衬着挺直的鼻梁,不薄不厚的唇,每一处都很精致,十分符合时下的审美。

云烈盯着他看了一瞬,脸色更臭了,总觉得将他带回来是个错误。其实他长的也不赖,可惜脸上有一道疤,这样一来,自然有些恐怖。

云烈摸了一下脸上的疤,第一次觉得它有些碍事。

看到他,聂之恒将手里的书放了下来,“还知道回来啊?我以为你都忘记家里有贵客了,赶紧做饭去。”

云烈瞥了他一眼,无动于衷。

聂之恒挑了下眉,“云烈,你就这么对待你哥?”

云烈瞥他一眼,“哥?”

聂之恒啧了一声,“表哥也是哥,大三天也是大!赶紧的。”

折腾了一番终于吃上了饭,聂之恒突然道:“你看到我的玉佩了吗?”

第50章 提起了亲事!

聂之恒解释了一句,“就是我从小戴到大的那枚,上面还刻了一个恒字,刚发现不见了,你看到没?” 云烈眼皮都没掀一下,“没有。”

聂之恒郁闷地在屋里找了一圈,又去院子里看了看,没找到才又回屋,这枚玉佩他已经戴了十几年,早就有了感情。十一岁那年他遇到了十三岁的李琬,惊为天人,小心脏心砰砰直跳,想将玉佩送给她,私定一下终身,却惨遭拒绝。

聂之恒一颗少年心碎成一片。

十四岁那年知道李琬跟着家人回了竹溪村后,他不甘心,独自一人跑到了竹溪村,十六岁的李琬却早已嫁人,当时她甚至连饭都吃不饱,聂之恒宰了赵大年的心都有,然而李琬肚子里又有了小宝宝。

聂之恒失魂落魄离去,打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踏入过金临城,直到如今受老爷子所托过来看看云烈,他才再次来了这里。

往事不堪回首,聂之恒拒不承认自己曾为一个女人如此疯狂过,吃过饭,发现云烈这里连多余的床都没有,聂之恒无比后悔,看到她怎么就一冲动上了车呢?这破地方有什么好呆的!

云烈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你的玉佩说不准落在了镇上,如果现在回去找说不准还能找得到。”

聂之恒:“不就在你这里住几天,至于这么小气?”

当天晚上聂之恒在这个破地方睡了一夜,连张床都没有,身子底下垫的是稻草,早上起来身上痒的受不了。

他睁开眼后,只想抓后背,他蹦起来跑到了云烈跟前,“快给我看看,是不是长什么东西了?怎么这么不舒服?”

见他神情不似作假,云烈将他的衣服撩了起来。

后背上起了一片红疹。

云烈放下衣服,淡淡道:“起了红疹,回你应呆的地方去。”

哪里是他应呆的?聂之恒嘲讽地笑了笑。

他摸了摸下巴,眼睛半眯了起来,“我怎么总觉得你在赶我走?”

云烈若无其事地放下他的衣服,拿起了墙上挂着的弓箭,打算猎只羊给瑾哥儿烤羊腿吃,走前淡淡回了一句,“随便你怎样,不想回去就呆着吧,身上别又厉害了就行。”

聂之恒打算找辆车去镇上看看,总不能任由它扩展下去。

——

早晨李瑾同样早早就起来了,不止他,一家人全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