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彩娟拿着大衣去试衣间试衣服了, 不一会儿便穿着那件紫色的棉袄过来了,娇羞的问林文胜,“好看不好看?”
林文胜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下, 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点了点头,“好看。”
刘彩娟喜滋滋道,“那我就要这件了。”
林贝贝,“这种款式的棉袄,我们还有酒红色和蓝色的, 要不这两种颜色你都试试?”
紫色最挑皮肤,只有肤色白皙的人才能撑起这个颜色,林贝贝皮肤白,再加上她长的眉清目秀的,个子又高挑,这件紫色的棉袄衬得她气质非常出众,可对刘彩娟这种皮肤黑黄又瘦巴巴的人来说,穿上紫色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不过林贝贝觉得这个刘彩娟,应该是一个很自负的姑娘,如果直接跟她说她穿紫色不合适,肯定会让她很反感,而且她也不见得会听从劝告,所以林贝贝才建议她试试另两种颜色,相对来说,酒红色和蓝色更适合刘彩娟这种皮肤黑黄的人。
刘彩娟果然很自负,“不试了,我觉得这件就挺好的,就要这件了,多少钱?”
既然她坚持要这件,林贝贝也不会硬拦着不让她要,便跟刘彩娟说道,“这款棉袄是沪市的最新款,做工也好,所以价格有点贵……”
不等林贝贝说完,刘彩娟就打断了她,“你直说多少钱吧。”
财大气粗啊,林贝贝笑了笑,“我们一般是卖12块钱一件,不过你是我准堂嫂,我就收个成本价吧,10块钱。”
林贝贝想着刘彩娟肯定还要再还还价,哪知刘彩娟一分钱都没再往下还,“10就10块。” 说完,从兜里掏出一卷钱,数出10块给了林贝贝。
从头到尾,林文胜都跟个局外人一样站那儿看着,刘彩娟付钱的时候,他也是没一点反应,更没有不好意思,就那么木然地看着刘彩娟付了钱。
按当地风俗,结婚前男方都是会陪女方买衣服的,不过出钱的可都是男方,林贝贝还是头一回见女方自己掏钱,而她未来的丈夫就跟个局外人一样站在旁边不管不问。
林贝贝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不过她也没有多问,收下了钱,“谢谢堂嫂。”
刘彩娟脸上一红,神色间有了丝少女的娇羞,这让她看起来没有最开始那么讨厌了,“我跟文胜还没结婚呢。”
“这不快了嘛,堂嫂,你看你是就这么穿着还是脱下来我帮你装到袋子里?”
“你给我装到袋子里吧。”
刘彩娟脱下了身上的棉袄,林贝贝帮她装到了纸袋里。
纸袋是她在县印刷厂定制的,浅粉色的底色,上面印着几朵淡雅的黄色小花还有新雅服装店的地址,算是给新雅服装店打了广告,而且衣服装到里面,显得也很有档次。
刘彩娟接过纸袋,和林文胜一块儿欢欢喜喜的走了。
林贝贝把他俩送到门口,看他俩走了,正想回店里,却看到韩东阳拎着个大提包朝着这边跑了过来,林贝贝迎了过去,见韩东阳出了一额头的汗,心疼道,“你跑那么快干吗,出这么多汗,一会儿再着凉了。”
“我身体好,没事。”
“不是说昨天就会回来吗?”
“临时有事耽搁了……给店里装个电话吧,这样找你也方便。”
“早就申请了,却一直没批下来。”这年头装个电话可真不容易,贵不说,装的还慢,林贝贝都向邮局申请了一个月了,到现在都没有动静。
她去问过她大哥,有没有关系走个后门,可惜她大哥也没有关系,她也就只能继续等。
韩东阳,“回头我去催催。”
韩东阳看了看表,已经是中午11点半了,“这会儿走得开吗,走得开就一起去吃饭。”
正是饭点时候,店里已经没什么人了,而且等吃过了中午饭,唐静也会过来,林贝贝点了点头,“走得开,我去跟李美丽说一声。”
林贝贝跟李美丽打了个招呼,然后便和韩东阳就近找了个餐馆吃午饭,等上菜的时候林贝贝问韩东阳,“怎么突然派你去广城出差了?”
“本来不是我,是被派去出差那人临时有急事,我是临时被抓了壮丁。”
韩东阳撒了个小谎,其实不是人家临时有急事,是他死皮赖脸的缠着人家,非要跟着一块儿去,说是想出去见见世面,反正他是自己掏钱,那人就答应了,出差的时候就带着他一块儿去了,只不过到了广城后,那人住的是另一家便宜点的宾馆,韩东阳想要守着林贝贝,就住到了林贝贝住的那家宾馆。
林贝贝哪儿知道这里头的弯弯绕,还为自己误会了韩东阳而惭愧,“我还以为你骗我。”
韩东阳有些心虚,赶紧转移话题,打开提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做工精致的纸盒子递给了林贝贝,“看看喜欢不喜欢。”
看到那个盒子的时候,林贝贝被惊到了,因为纸盒子上分明印的是chanel的logo,她惊讶道,“哪儿来的?”
这可是八十年代初,普通老百姓别说买了,就是见都不大能见到这种奢侈品。
“在广城一家商店买的。”
虽然韩东阳没有明说是在哪家商店买的,可林贝贝还是猜到了,肯定是在广城的友谊商店买的。
广城友谊商店是一家涉外商店,里面倒是能买到这种奢侈品,不过据说服务对象主要是外国人或是华侨或是持有外籍工作证的人,毕竟里面卖的东西都贵,普通国人就是想买也买不起,而且在里面买东西,不是用人民币,而是用外汇券,这种外汇券,普通百姓也是很难弄到的,也不知道韩东阳费了多少功夫才给她买了这么个奢侈品。
林贝贝打开了盒子,见里面是一个精致的女式钱包,经典的红色,端庄,大方。 “喜欢不喜欢?”
林贝贝眼里热热的,“喜欢,就是太贵了。”
“一点儿都不贵,哎先说好,不许以太贵作为借口拒收。”
林贝贝笑了,把钱包放回盒子里,然后宝贝一样搂到了怀里,“我很喜欢,怎么会不要?”
韩东阳见林贝贝收下了钱包,松了一口气,然后大手一挥,“喜欢的话,下回还给你买。”男人挣钱就是给媳妇花的,只要是媳妇喜欢的,买就是。
再说林文胜,陪着刘彩娟在县城逛了一圈,买了些结婚用的东西,然后便回家了,刚进家门,张大娟就迎了上来,“你没把彩娟送回她家啊?”
“送回去了。”